2024-04-30

 富士山1號雜貨輪運輸405公斤愷他命毒品走私案 全案經屏檢偵查終結

▼富士山1號雜貨輪利用獅子山共和國籍之雜貨輪走私毒品。(圖/屏東地檢署)

【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於日前接獲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高雄查緝隊(下稱高雄查緝隊)之情資,據報有運毒集團涉嫌利用獅子山共和國籍之雜貨輪走私毒品,經該署張介欽檢察長指派鍾佩宇檢察官成立專案小組指揮高雄查緝隊偵辦,經專案小組蒐證調查後,業於民國110年11月4日偵查終結,認被告黃O淯(在押)及6名印尼籍船員等7人涉犯運輸第3級毒品罪嫌而提起公訴,並於11日移審。

▲犯嫌駕駛獅子山共和國籍之富士山1號雜貨輪出海。(圖/屏東地檢署)

 被告黃O淯與臺籍及陸籍成年男子(均另案偵辦中)及6名印尼籍船員,共同基於運輸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及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等犯意聯絡,由被告黃O淯與上開6名印尼籍船員,共同駕駛獅子山共和國籍之富士山1號雜貨輪出海,前往越南外海接駁第三級毒品愷他命運返回臺。

▲檢方在雜貨輪之機艙倉庫內查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總毛重405公斤及相關證物。(圖/屏東地檢署)

 被告黃O淯與6名印尼籍船員等7人於110年5月19日,自高雄港駕駛富士山1號雜貨輪出海,嗣被告等7人依陸籍男子指示,於約定時間將雜貨輪行駛至越南外海某區域,接駁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後隨即返航回臺。嗣於110年7月11日上午,承辦檢察官指揮海巡署艦隊分署第15海巡隊派遣海巡艇,於鵝鑾鼻西南方海域攔查該雜貨輪並實施登檢及執行搜索,在雜貨輪之機艙倉庫內查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總毛重405公斤及相關證物後,向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被告黃O淯獲准。

▲富士山1號雜貨輪 變價拍賣以140萬元售出。(圖/屏東地檢署)

      偵查中富士山1號雜貨輪 變價拍賣以140萬元售出

 屏地檢為落實法務部所宣示之加強偵查中查扣被告犯罪所得及實施扣押物變價拍賣程序,俾利執行追討被告犯罪所得,完全剝奪犯罪資產以彰顯公平正義,並達到維護扣案物價值,兼具保障當事人與國庫權益之目的等政策,業於110年10月25日上午10時30分許,就本案查扣之運毒工具富士山1號雜貨輪,於本署總務科前方舉行變價拍賣程序,最後該雜貨輪以140萬元售出。本署日後偵辦各類刑事案件,亦將戮力對被告的犯罪資產進行查扣,並於查扣後積極舉辦偵查中扣押物變價拍賣程序,有效維護被告、被害人及國庫之權益以達到三贏之目的。

▲檢方在雜貨輪之機艙倉庫內查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總毛重405公斤及相關證物。(圖/屏東地檢署)

      持續貫徹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 強力打擊毒品犯罪

 屏檢將持續全力貫徹「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臺灣高等檢察署「安居緝毒專案」及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區域聯防緝毒」策略,展現執法機關查緝毒品之態度及堅定決心,賡續指揮司法警察機關查緝毒品犯罪,阻絕毒品於境外,防杜毒品流竄市面,並斷絕吸毒者任何可能取得毒品之不法管道,俾建立無毒、幸福及安居樂業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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