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恢恢 雄警查獲逃亡2年通緝犯 街頭上演與妻子訣別
▼28歲邱姓通緝犯被員警查獲。(圖/三民一分局)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28歲邱姓男子涉刑案判決確定後逃亡,因須服刑10餘年遭地檢署通緝,為躲避查緝,多次更換租屋處及使用車輛,外出均小心謹慎,但終究逃不過警方法眼,將他逮捕歸案,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據瞭解,邱嫌於109年因刑案判決確定後逃亡,遭地檢署通緝,後又再度因他案遭通緝,合併應執行刑期13年,但尚有年幼妻小須照顧,故於高雄三民區某工地旁賣起涼水躲避警方查緝。邱嫌沒料到的是,法網恢恢,三民一分局長明街派出所員警在巡經工地時見邱嫌年紀輕輕、身材壯碩魁武,卻肯從事一般人不願從事的藍領工作,本以為是腳踏實地的好青年,在好奇心驅使之下,員警上前與邱嫌聊天,本欲相互認識,不料邱嫌言談間言詞閃爍,卻令員警起疑,返回派出所後提起此人,一旁同事竟靈光一閃,表示去年曾在檔案中見過類似特徵的通緝犯,便展開積極比對工作,終於確定邱嫌身分。
本(11)月7日警方見時機成熟,便展開行動至工地旁逮捕邱嫌,邱嫌表示因通緝案需執行10年以上,深怕出獄時兩歲及一歲的兒子會不認識自己,才不停躲避查緝,對自己所犯下過錯也深感懊悔,希望警方能給自己與妻子和孩子幾分鐘時間告別,邱嫌在警方看守之下向家人道別後,全案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三民一警分局呼籲,如因案受起訴、判刑確定,應依地檢署與法院的通知,在期限內到案,坦然面對結果,方不致惶惶不可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