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3

枋寮鄉國有地遭非法堆置廢棄物 屏縣環保局檢驗未有重金屬毒性

▼國產署國有土地遭非法堆置廢棄物。(圖/屏東縣政府)

枋寮鄉國有地遭非法堆置廢棄物 屏縣環保局檢驗未有重金屬毒性

【記者范家豪/枋寮報導】 屏縣環保局與警察局於110年9月在枋寮鄉某處偏僻地點查獲非法業者利用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所管理的國有土地,堆置來源不明且以太空包盛裝的事業廢棄物,環保局與警察局枋寮當場逮到3名現行犯,並查扣2台曳引車1部怪手等3部犯案機具,由於涉案犯嫌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卻受託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因此立即將涉案行為人押往警局偵訊,並移送屏東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持續向上溯源,日前已有涉案行為人遭羈押。

由於該國產署國有土地附近有許多養殖魚塭,因此近期環保局也接到民眾陳情表示,很擔心廢棄物會流入魚塭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希望有關單位能儘速移除廢棄物,環保局表示已進行廢棄物採樣檢驗,最近檢測結果出爐,廢棄物中8大重金屬檢測值均未超標,請民眾放心,切勿恐慌。但環保局仍要求土地承租人先以帆布將廢棄物加以妥善包覆,並且也已正式公函限期要求國有財產署、土地承租人及涉案行為人提出廢棄物處置計畫書,並立即將廢棄物清除。環保局也會建請屏東地檢署就非法堆置之廢棄物,是否清除與否,列為求刑及判刑之量刑參考。

環保局再次特別呼籲土地使用人、管理人或所有人,依法應善盡管理之責任,閒置的土地應設置圍籬、圍牆等阻隔設施或監視設備並定期檢查,以免遭人任意棄置廢棄物;對於閒置農地或廠房出租,務必謹慎並瞭解承租人用途,加強巡查,避免出租給不肖業者作為非法堆置處理廢棄物場所,否則可能面臨刑責及清除處理廢棄物或土壤整治等重大財物損失,切勿因小失大甚至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