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2

加速橋頭科學園區開發 高市府10/4起公告區段徵收計畫 正式啟動實質開發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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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橋頭科學園區開發,高雄市政府110年10月4日起公告區段徵收計畫。(圖/地政局)

加速橋頭科學園區開發 高市府10/4起公告區段徵收計畫 正式啟動實質開發作業

【記者李舜田/高雄報導】 高雄新市鎮第二期發展區區段徵收,也就是眾所熟知的橋頭科學園區,經內政部110年9月24日函准予區段徵收,市府已於110年9月27日寄發公告通知予各土地及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並於110年10月4日起至110年11月3日公告徵收30日,正式啟動實質開發作業。

本計畫需用土地人為內政部營建署,委託高雄市政府辦理區段徵收相關行政作業,總面積約352.44公頃,其中規劃約186.49公頃產業專用區,39.79公頃住宅區與商業區,以及126.16公頃公園綠地、道路等公共設施用地,以因應中美貿易戰台商回台投資,及科技部推動發展產業之需求,藉此引進半導體、航太、智慧機械、創新科技、智慧生醫等五大產業,盼能達到在地就學、在地就業及在地就養之在地生活目的,以均衡都市健全發展。

另為保障市民的「居住生活權」、「財產權」與「社會權」,市府與營建署共同研擬安置計畫,針對不同安置對象,提供5大配套內容,包括已建築土地優先選擇安置街廓、營業工廠安置、神明像安置、弱勢家戶救濟、中崎有機農業專用區安置,並向中央爭取從優之救濟方式,以維護市民權益極大化。

區段徵收範圍內之土地或土地改良物自公告日起,不得合併、分割、移轉或設定負擔,亦不得在該土地上為建築改良物之新建、增建、改建或採取土石、變更地形或為農作改良物之增加種植。

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可以個人意願選擇全部領取現金補償或全部申請發給抵價地,亦或部分領現金部分申請發給抵價地方式補償;若為申請發給抵價地,市府將於公告期間內每日(例假日除外)上午9時至下午4時,於內政部營建署高雄新市鎮工務所及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受理申請,請土地所有權人檢具抵價地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申辦,或以掛號郵寄方式提出申請。

另為避免久候及因應疫情期間,建議申請人儘量配合依照公文通知書上所載編號依排定受理時間申辦。申請發給抵價地所需書表及應備證明文件須知,市府將隨徵收通知寄送土地所有權人,並於「高雄新市鎮第二期發展區(配合科學園區)開發案」網站(http://khnewtown2.com.tw/index.aspx)提供下載,並有填寫範例影片提供觀看;另亦可洽市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索取。

本案自本(110)年10月4日起至11月3日區段徵收計畫公告後,預計110年底前提供科技廠商選地設廠,111年7月辦理區段徵收抵價地分配作業,期與在地居民共享科學園區開發後之整體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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