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長林恊松遭判7年徒刑 深表失望與不服
【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市長林恊松對今(17)日屏東地方法院七年有期徒刑之宣判表示失望及不服,直言法院認定他詐取特別費52萬元用來支付助理王啟謀之薪資與事實完全不符,這些款項都是每月領回自己先行墊付於紅白帖的特別費2萬餘元後,才支付王某2萬元薪水,絕對沒有貪污任何一毛錢進自己的口袋,法院判決也寫得很清楚,沒有半毛錢是入自己口袋。
林恊松表示,從政數十年清清白白,在代表會主席任內的特別費絕大部分都是用在支付紅白帖禮金,而且,他都會將每個月的紅白帖簽注禮金奠儀金額,交由行政人員核銷,僅因為聽到檢察官起訴的消息,各地鄉親拿來他近幾2年所包出的紅、白帖及禮金簿即逾60幾萬。擔任主席期間他不清楚為什麼行政人員圖方便以禮品的收據核銷,而這些行政流程也不是做一個主席需要去操煩的工作;他只是合理領回自己先行墊付的禮金奠儀,然後領取合法的特別費後再用以支付助理的費用,並未貪汙任何一毛不屬於自己的公款。
為此,林恊松表示他對判決結果表示不服,清白之身不容抹黑,將依法提起上訴,希望二審法官能還他清白,對於今日之結果,也對市民鄉親感到非常抱歉及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