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員警貪瀆不法 屏警局舉辦廉政講習
▼屏縣府警察局110年廉政講習宣導。(圖/屏縣府警察局)
【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為一執法機關,主要負責地區治安及交通維護等警政業務,其公權力之行使,除法律另有特別規定外,一般基層警察皆得執行。另依據上級規定執行查緝、查察賄選或協助取締工作,由於員警每天勤務常面對轄區民眾,或需與業者、商家接觸溝通,所面對之部分人士複雜,恐受到酒色、金錢、賭博等誘因,導致部分員警行為偏差,甚至誤觸法網,而無法自拔,警局為防範員警涉及貪瀆等不法情事,特舉辦廉政講習活動。
本次廉政講習於110年9月9日上午在該局大禮堂辦理,並邀請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盧惠珍擔任講座,講授主題為「公務員詐領或侵占小額款項違法案例分析及相關法令說明」宣導,分享辦案經驗及案例,讓員警執行違規取締工作時,避免觸法並能兼顧便民服務措施。
縣警局政風室表示「廉能政府、透明政治」是縣府團隊的核心價值,公務員執行各項職務,須廉潔自持、公正無私及依法行政,員警如發生貪瀆不法事件,經媒體披露報導,即為社會注目的焦點,透過廉政宣導講習機會,使同仁明確了解「廉能」乃為政府施政目標,達到公務員「不敢貪、不願貪、不必貪」之期許,有效防範員警發生貪瀆等不法案件。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劉印宮局長於110年8月24日上任後,為落實潘縣長「安居樂業,廉能屏東」政策,除積極於作好治安及交通維持工作,避免產生空窗期外,同時對於員警之品德操守亦相當重視,期許任內勿發生員警貪瀆事件,亦於近期召開主管會議中表達員警觸法零容忍,倘發現有員警違法犯紀行為絕對依法處理,並要求督察、政風系統及各單位主管對所屬員警加強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