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稅同樂稅~闖關向前衝」 活動開跑囉!
▼【屏稅同樂稅~闖關向前衝】活動海報。(圖/屏縣府財稅局)
【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縣府財稅局為推廣雲端發票及稅制稅政,110年9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舉辦【屏稅同樂稅~闖關向前衝】活動,符合活動要件,限量宣導品送給你。
凡民眾於110/9/1~11/30(上班日上午9點~下午4點,中午休息)向財稅局索取闖關卡,該活動共14個關卡,只要闖過10個關卡(含5個必闖關卡),贈送家樂福禮物卡100元2張、萊爾富商品卡100元2張、限量金牛招財小王馬或其他宣導品1份(以上擇一贈送)。兌換地點請至財稅局總局及三分局(潮州、東港、恆春),一人限兌換1次,所兌換之宣導品不可轉售,數量有限,換完為止!本活動亦同時提供手機條碼申辦、協助統一發票兌獎APP下載、手機條碼小工具設定、載具歸戶、設定匯款帳戶。
財稅局代收申辦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
財稅局為落實一站式便民服務,與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合作提升服務效能,已新增代收臨櫃申辦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資料,查詢項目包含存款、基金、保管箱、短期票券、人身保險、上市(櫃)興櫃有價證券、期貨、金融機構貸款及信用卡債務。
民眾如為繼承人、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以下稱申請人),應備文件為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書或除戶資料正本、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正本等資料;若申請人委託他人申辦,除了代理人及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還需附委託書或授權書。
申請人備妥相關文件後,可至財稅局總局及所屬三分局(潮州分局、東港分局、恆春分局)臨櫃申辦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資料,經受理代收申請書轉送國稅局彙整通報金融機構,受理查詢的金融機構會將查詢結果直接回復申請人。
財稅局新增代收申辦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可降低民眾於地方財稅局及國稅局之間奔波周折,新的服務措施與民眾分享,歡迎多加利用。
地價稅每年徵收一次,並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
地價稅每年11月開徵,徵收期間為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民眾常於開徵期間收到稅單致電反應,新取得之土地僅持有幾個月,地價稅卻要負擔一年很不公平,能否按持有月份分攤繳納。
依土地稅法第40條規定,地價稅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也就是說8月31日當天土地登記簿上所記載的土地所有權人,為當年全年度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舉例來說,林先生將土地賣給王先生,並於110年9月1日移轉土地並辦竣土地登記,因8月31日土地所有權人為林先生,110年9月1日才登記為王先生,則林先生應負責繳納該筆土地110年全年度地價稅。
財稅局進一步說明,民眾若於買賣契約書中約定地價稅由誰負擔,或按持有月份比例由買賣雙方共同分擔繳納地價稅,該契約屬於買賣雙方私下的約定,稅捐機關無法據以變更納稅義務人,地價稅仍應向納稅義務基準日土地登記簿所載的土地所有權人課徵。
提醒您!地價稅採累進稅率,民眾若為節稅,土地移轉時可考量登記日期,以減輕該年度地價稅負擔。若您有相關疑問,歡迎撥打該局電話08-7338086轉610至617,或免付費專線0800-878989,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受疫情影響無法如期繳納縣有土地租金及使用補償金,得申請展延繳款期限
110年第1期縣有土地租金及使用補償金,為照顧承租戶(占用戶) 減輕其租金及使用補償金負擔,於110年6月開徵時直接減收二成,期間6個月並回溯110年1月1日。
如受疫情影響無法如期繳款之承租戶(占用戶),得檢附收入繳款書、隔離(檢疫)通知書及身分證影本各1份,向財稅局公產庶務科(服務電話:7338086轉387)申請緩繳租金(使用補償金),得展延本期土地租金(使用補償金)繳款期限至110年10月31日。
領取紓困補助,不得作為強制執行標的
近來有民眾來電詢問,因國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衝擊,而導致生計受影響,行政院推出紓困4.0精進方案,擴大現金補助範圍,如果他有欠稅被移送執行,紓困補助款是否會被執行?
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1條第2項規定,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財稅近一步表示,若民眾因欠稅遭移送強制執行扣押其領取之紓困補助款,可檢具申請書、國民身分證影本、該存款帳戶存摺封面及領取補助相關證明文件,向執行機關提出異議,以保障自身權益。
若您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總局電話08-7338086或撥各分局電話08-7882477(潮州分局)、08-8354780(東港分局)、08-8895255(恆春分局)查詢,將為您詳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