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9

高市交通大隊實施違停大拖吊 小心荷包失血!

【記者宋祥霖/高雄報導】 110年8月20日20時許,交通警察大隊員警執行拖吊勤務時,於義明街8號前發現自小客車紅線違停(違反道交條例56條1項1款),隨即依高雄市政府交通違規車輛移置與保管作業規定實施移置作業(廣播、拍照蒐證、貼封條上架、架輔助輪、進入車道),完成程序後拖吊車駛入車道欲將違規車輛拖回保管場,因車主從後方追趕並企圖打開車門,員警見狀急忙勸阻避免妨礙公務,車主在員警勸說下離開現場,前往八德拖吊場領回車輛。

警方呼籲,違規停車可處600-1200元罰鍰,拖吊費1000元,駕駛人切莫為一時方便,造成他人不便與危險,警方將持續執法以維護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