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用隔板警開立勸導單 餐廳即配合關門營業
【記者宋祥霖/高雄報導】 小港分局漢民派出所於110年8月18日21時許接獲通報,小港區宏平路某熱炒店,在店外擺放桌椅供顧客用餐,桌上未擺放隔板,亦未採取梅花座、保持安全距離,警方立即前往了解。警方發現店家確實有違反防疫規定用餐之情事,立即請店家停止讓顧客用餐,並告知店家與現場用餐客人已違反防疫規定,警方依照違反防疫事項對店家開出勸導單,後續並將現場相關違反防疫規定情事蒐證資料,移由權責單位衛生局認定裁處。
另現場民眾因不滿被檢舉而有向檢舉人叫罵之情形,分局將依法另行追究辦理;警方再次呼籲,餐飲業者應遵守防疫相關規定,如採梅花座、設立格板及落實社交安全距離,以免造成防疫破口。
衛生局表示 ,自110年7月27日起疫情警戒降為二級警戒,餐廳開放內用防疫措施,用餐場所同桌用餐須設隔板,隔板高度與材質並無限制,但應有物理性屏障能阻絕顧客用餐口水或飛沫傳播風險。
倘有違反上揭規定且經勸導仍不遵循之情事,將依個案事實及傳染病防治法,可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