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5

員警及戶政人員勾結徵信業者涉貪 共6人遭屏檢聲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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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刑大2名偵查佐,疑似涉嫌洩漏當事人個資給徵信業者。(圖/屏東地檢署)

員警及戶政人員勾結徵信業者涉貪 共6人遭屏檢聲押禁見

【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偵辦一起仙人跳案時,意外查出高雄市刑警大隊2名偵查佐,疑似涉嫌洩漏當事人個資給徵信業者。屏檢16日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搜索偵查佐、戶政人員和徵信業者共6人辦公室和住處,昨(17)日凌晨偵訊完畢,檢察官認為6人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據了解,檢警在偵辦一起仙人跳案件時,意外發現郭員將偵查資料提供給特定徵信業者,郭員因而遭廉檢盯上。經檢察長指派檢察官鍾佩宇成立專案小組,並發交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調查,經縝密調查蒐證後,承辦檢察官指揮南調組及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於16日持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法官核發之搜索票,搜索被告即偵查佐郭姓林姓2名偵查佐、戶政人員及即被告邱某、徵信業者即被告巫某、黃某及伍某等住居所及辦公處所等共17處,並扣押帳冊等相關資料。

屏檢隨即傳喚被告及相關證人共9人次釐清案情,認偵查佐即被告郭某、林某、邱某及巫某等4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刑法第132條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之事項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等罪嫌。

徵信業者即被告黃某、伍某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第4項之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嫌、刑法第132條之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之事項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等罪嫌重大;且部分被告所犯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有逃亡及滅證等事實;且另有事實足認被告等6人分別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等事實,認有羈押之必要,於17日凌晨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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