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餐便當店紙餐具回收10月正式上路 未設置最高可罰30萬
▼紙餐具回收10月1日正式實施。(圖/屏東縣政府)
【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行政院環保署今年公告「應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的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等事項」,將於10月1日正式實施,自助餐及便當店如有提供消費者內用,並以紙餐具盛裝餐點者,必須於店內設置具有堆疊功能之紙餐具回收設施,並於回收設施明顯處標示正方形「回收標誌」及「紙餐具回收處」字樣,若業者沒有依規定設置,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6萬至30萬元罰鍰。
屏東縣政府環保局自109年3月開始清查全縣自助餐及便當店業者,符合環保署列管條件的160家業者中,經過積極的輔導,目前已有113家便當店及自助餐店家設置符合規定之紙餐具回收設施,成為「紙餐具循環友善店家」,餘47家則因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因素而抱持觀望態度,至今尚未設置符合規定之紙餐具回收設施。
紙餐具回收新制原定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然因新冠肺炎疫情自今年5月中旬升級為三級警戒,餐飲店禁止內用,環保署體恤業者,延長至10月1日起實施。屏東縣9月份推出紙餐具友善店家臉書打卡抽獎活動作為暖身,獎品豐富,屆時請大家踴躍參加;並於新規定上路後,環保局將會優先對尚未設置之業者進行稽查,請尚未設置回收設施之業者務必儘速配合設置,以免受罰。
除此之外,環保局也呼籲民眾不論到自助餐、便當店內用餐,或是選擇外帶餐點,紙餐具使用後都要遵循「清、分、疊」的回收原則,才能提升後續回收處理的效率,達到資源永續循環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