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3

線上申辦好Easy e指申辦抽好禮!

▼屏稅線上申辦好Easy,申辦成功者均可參加抽獎。(圖/屏縣府財稅局)

【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因應疫情影響,為避免民眾出門申辦增加染疫風險,歡迎民眾多加利用財稅局線上申辦,防疫宅在家申辦稅務案件順便抽好禮!

為鼓勵民眾多加利用線上申辦,本次活動期間自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至屏縣府財稅局官網 (https://reurl.cc/Nr9ea5) 申辦成功者均可參加抽獎,並於111年1月10日抽出200元禮券共30名,抽獎日後10日內公布得獎名單於該局官網及FB粉絲專頁。

財稅局官網提供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及娛樂稅等多項線上申辦服務,因疫情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或辦理直撥退稅等也可透過線上申辦免出門。若您有相關疑問,歡迎於上班時間撥打免付費專線0800-000321(轉2地方稅)洽詢。

       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而取得之房屋,不課徵契稅

配偶一方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而取得之房屋,不須報繳契稅,已辦保存登記之房屋可直接至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登記。

依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取得所有權者,應申報繳納契稅。但配偶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屬於「債權的請求」,非因買賣、交換、贈與等原因移轉產權,故非屬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之課徵範圍,無須課徵契稅。

財稅局進一步說明: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登記相關之稅賦,不屬於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及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規定之課徵範圍,故不須課徵契稅及印花稅。但土地部分仍須依規定申報土地移轉現值,並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以上內容如有不明瞭之處,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889-002,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收到地價稅節稅通知書,利用「這招」省荷包喔!

財稅局近期針對符合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的納稅義務人,主動寄發節稅通知書,民眾接到節稅通知書除了採掃描QR-Code進行線上申請外,亦可直接於節稅通知書上填寫基本資料,免貼郵票直接寄回,請收到通知書的民眾趕快向土地所在財稅局或所屬分局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規定者,即可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核課地價稅,可以節省至少4倍的地價稅。

提醒您!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如果有接獲地價稅節稅通知書,或是符合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請儘速於9月22日(如遇例假日,則順延至次1工作日)前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規定者,當年度就可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逾期申請者,自申請次年起適用。若您有相關疑問,歡迎撥打該局電話08-7338086轉610至617,或免付費專線0800-878989,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農地作公路使用,是否符合非都市公設地徵收前移轉免徵規定?

近來有位阿伯詢問,自己有筆非都市的農地要移轉,目前作公路使用,可以適用非都市土地供公共設施使用,徵收前移轉免徵土地增值稅之規定嗎?

110年6月23日總統公布施行修正土地稅法第39條第3項規定,非都市土地經需用土地人開闢完成或依計畫核定供公共設施使用,並依法完成使用地編定,其尚未被徵收前移轉,經需用土地人證明者,免徵土地增值稅。

經查阿伯所有土地雖現況作公路使用,但使用地編定為農牧用地,土地使用情形與用地編定不相符,不符合依法完成使用地編定之要件,不適用前揭免徵之規定。如土地經變更編定為交通用地,並檢附需用土地人核發之非都市土地供公共設施使用證明書,申報移轉時即可申請依土地稅法第39條第3項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

若您對土地增值稅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向該局或所屬各分局洽詢,將有專人解答,亦可上網查詢,網址為:www.ptt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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