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府衛生局抽檢飲料冰品 2件複驗結果不符規定
▼衛生局於4月至6月間規劃抽驗市售飲冰品。(圖/屏縣府衛生局)
【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炎夏高溫,國人喜好飲用冰品冷飲,為確保食用安全,屏東縣政府衛生局於4月至6月間規劃抽驗市售飲冰品,抽驗59件產品中,有2件複驗結果不符規定,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及第48條第8款之規定,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本次抽驗冰品(冰棒)、配料(粉圓、椰果、珍珠等)、食用冰塊及飲料等,檢驗項目為生菌數、大腸桿菌、大腸桿菌群、防腐劑、順丁烯二酸與順丁烯二酸酐及著色劑等,檢驗結果符合規定者53件,初驗6件不合格產品,分別有3件食用冰塊檢出生菌數超量,2件茶飲及1件冰品(冰棒)檢出大腸桿菌群超量,經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後再抽驗,仍有2件產品複驗不符規定,除依法裁處外,也納入重點稽查對象。
衛生局表示,市售飲冰品衛生標準(生菌數、大腸桿菌、大腸桿菌群)不符規定,可能因業者於製造過程中原料設備、盛裝器皿或從業人員之個人衛生習慣不佳,而造成產品的交叉污染,消費者若食入含有生菌數、大腸桿菌或大腸桿菌群超量之飲冰品,恐造成腸胃不適或腹瀉等症狀,建議民眾選購飲冰品須留意販售場所環境衛生,及從業人員個人衛生,才能吃得消暑又健康。
本次食品抽驗結果公布於屏東縣政府衛生局網站,民眾可逕至該網站參閱(http://www.ptshb.gov.tw/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