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6

阿北騎機車未戴口罩 龍泉警耐心協助正確配戴

▼內埔警分局龍泉所員警於巡邏時,卻仍見「阿北」大剌剌的未戴口罩騎乘機車,遂予以舉發。(圖/內埔分局)

【記者何勁陞/內埔報導】  疫情5月19日三級警戒迄今將近2個月,要求外出全程戴口罩,已漸普及於民眾。但內埔警分局龍泉所員警於巡邏時,卻仍見「阿北」大剌剌的未戴口罩騎乘機車,遂予以舉發;對於民眾錯誤的口罩配戴方式,並利用機會予以教導。

疫情三級警戒後,民眾外出應全程戴口罩的規定,除各級政府不斷的進行政策宣導外,各衛政及警政單位加強舉發及裁處的工作也掃了一波;尤其在中央疫情指揮中心5月26日宣布,對於民眾未戴口罩,免經勸導,得逕予舉發後,民眾戴口罩的覆蓋率可謂大大的提升。

然龍泉所警員吳家宏9日執行巡邏勤務,途經昭勝路,卻見林姓「阿北」騎乘機車未戴口罩,違反規定。林姓老翁表示僅是騎一段路去買東西,遂未戴口罩,吳員仍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予以舉發。老翁自知行為不對,趕緊從機車置物箱取出口罩配戴,然「阿北」恐因緊張,口罩遲遲無法戴好,員警遂請渠將安全帽取下,口罩有顏色的布面朝外、拉撐口罩上下,以保有空間方便呼吸及加大防護面積,最後壓緊鼻樑壓條,一步步教導林翁正確配戴方法。林翁也表示不該便宜行事,不戴口罩,造成其他民眾恐慌。

分局長蔡耀順表示,未戴口罩,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最高可處1萬5千元以下罰鍰。由於仍處於疫情期間,該分局110報案台屢接獲民眾檢舉未戴口罩的案件,呼籲民眾應養成習慣,外出即依規定戴好口罩,避免遭檢舉或稽查,傷了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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