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找回憶的老翁 不料回憶全栽在內埔警
▼30餘歲的阮姓女子與老翁的超連結、違規營業及未戴口罩,一次罰個夠。(圖/內埔分局)
【記者何勁陞/內埔報導】 河南巷一間工作室在警戒期間已有一次遭查獲違規營業的情事,趁著一透早又開門營生,內埔警分局查獲,30餘歲的阮姓女子與老翁的超連結、違規營業及未戴口罩,一次罰個夠。
內埔警方7日巡邏行經轄內河南巷,赫見一名年逾八旬之陳姓老翁從之前曾遭查獲違規營業之工作室走出,特別突兀,遂趨前盤查。陳姓老翁表示以800元的代價完成人與人的連結,並以一副老司機的說法表示,之前來過,「想說來這邊走一走」!
惟由於女主角在警戒期間即曾有遭查獲違規營業的事實,遂矢口否認,但除了老翁坦承外,工作室內床櫃上擺著K.Y.等用品,剛使用過的浴室及浴室前待用的乾淨毛巾籃,肯定是賴不掉的(該女之後坦承)。於是,滿懷舊思,前來尋找回憶的老翁,及他的「回憶」,兩人全被帶返所了。
超連結的部分,內埔警方重裁9千元;另未戴口罩及未遵循規定違規營業再犯部分,擬報請衛生局重裁。分局長蔡耀順表示,該分局警戒期間查獲休閒娛樂場所違規營業計有20件,將持續加強取締,嚴防解封前的超前營業,奉勸業者別偷跑,因為警方24小時盯著。
參考法條:
一、 從事性交易: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疫情前,分局均裁罰3千元)。
二、 未戴口罩: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及第70條第1項,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三、 違規營業: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2款及第67條第1項第2款,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