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5

性工作從業人員說沒營業 內埔警改著便服查訪GG了

▼違規營業是「賴不掉」了,警方予以舉發違規營業及未戴口罩。(圖/內埔分局)

【記者何勁陞/內埔報導】  內埔警分局加強查察轄內河南巷、長青巷等性工作從業者,一改以往制服查察,改著便服查訪,見一戶僅著清涼內衣的女子倚門而坐,並攬客示意交易費用,違規營業是「賴不掉」了,警方予以舉發違規營業及未戴口罩。

19日全國防疫三級警戒後,內埔警方一直將有女陪侍之小吃部、KTV及推拿坊等處所,列為查察重點;另為避免性工作人員茍且營業,造成病毒的散播,轄內的河南巷、長青巷更是重中之重。

每次員警查訪河南巷、長青巷,屋內明明坐著女子,上門探詢皆表明未營業了。索性龍泉所員警利用週末時間便服徒步查訪,驚見女子穿著清涼內衣倚門而坐未迴避,見變裝的員警路過比「1」(指性交易1千元),員警點頭,該女敞開大門迎警入內;進房後,警方隨即出示證件。約40歲的阮姓女子GG,肯定是賴不掉的,遂向警方坦承有違規營業事實。查訪員警同時在進門後,發現客廳另有一名同齡之阮姓女子,非住該處,但伊專注的觀看監視器,對員警被引導進房亦不以為意,警方一併依傳染病防治法舉發。阮等2女為吸引顧客鑑賞,進一步入內消費,均未戴口罩,內埔警方一併舉發函送衛生局。

分局長蔡耀順嚴正表示,不容許業者挑戰國家防疫政策,棄之如敝屣,對於個人工作室及私娼寮,屏縣警局及各分局不手軟,將全面加強取締。

*法條參考:

  1. 經縣府命令強制關閉而未遵循: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2款及第67條第1項第2款,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2. 未戴口罩: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及第70條第1項,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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