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4

警分局街頭口罩稽查 勸導不聽從嚴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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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港分局針對轄區重要路段執行「口罩稽查」勤務。(圖/東港分局)

警分局街頭口罩稽查 勸導不聽從嚴舉發

【記者范家豪/東港報導】 國內疫情持續拉警報,全台疫情警戒全面提升至第三級,東港警分局於110年5月20日18時至22時針對轄區重要路段執行「口罩稽查」勤務,呼籲民眾「口不離罩、罩不離口」,共同防堵疫情持續擴散,嚴守社區防線,一切以防疫為第一優先。

▲東港分局針對轄區重要路段執行「口罩稽查」勤務。(圖/東港分局)

警方表示,外出時應全程戴口罩,違規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一項規定可處3000元到1萬5000元,全國已全面第三級警戒,加嚴並加大限制措施,針對公共場所、室內空間及外出全程戴口罩規定實施稽查取締,對於未配合佩戴口罩之民眾強力執法,「經勸導仍不戴好口罩」只要經勸導仍不戴好,或身上根本就無口罩,員警就開告發單,移請衛生機關認定開罰,經統計(20)日取締告發未依規定戴口罩者共20件,員警除加強攔查取締之外亦請鄉親全力配合下列縣府公告事項:

一、外出全程戴口罩,不戴就罰。

二、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停止室內五人、室外十人以上聚會。

三、公園禁止群聚,遊戲空間關閉。

四、餐飲場所實聯制、採用隔板及保持社交距離,無法落實一律外帶。

五、傳統市場、商展夜市不准試吃、一律外帶。

六、政府機關及公共場域落實防疫,稽查戴口罩並每週至少消毒一次人流管制、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七、八大特定行業及休閒娛樂場所需配合防疫政策暫停營業。

▲東港分局針對轄區重要路段執行「口罩稽查」勤務。(圖/東港分局)

東港警分局長林文煜呼籲民眾,疫情嚴峻,如民眾仍勸導不聽不戴好口罩,東港警獲報必落實舉發並函請衛生機關開罰,請鄉親務必配合做好防疫措施,避免出入人多擁擠或傳播高風險場域,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安全距離,減少不必要出門,保護自己也是保護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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