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匪為錢飛車行搶落單婦女 警2小時內火速將人查緝歸案
▼涉嫌搶奪的李姓男子被員警查獲。(圖/里港分局)
【記者廖銘瑞/高樹報導】 里港分局高樹分駐所於5月12日21時許接獲一民眾神色慌張至所報案稱其於高樹鄉建元路段騎腳踏車準備返家時遭一名騎乘機車之不詳男子由左後方徒手搶奪其放置於前籃內手提袋一只,適逢里港分局楊分局長在該所慰勤,立即指示偵查隊及高樹分駐所成立專案小組,針對被害人描述調閱鄰近路口監視器,分析相關車輛,於當晚間23時許將涉嫌人李0豪查緝歸案。
被害人向警方描述12日晚間21時許於村內欲騎腳踏車返家途中,遇有一名著白色上衣戴安全帽之男子從左後方騎乘機車徒手搶放置於前方菜籃之手提袋1只,內有新台幣約900元、IPHONE手機1支、太陽眼鏡1副、手帕1條、機車手套1副,案發後里港分局楊分局長指示立刻成立專案小組,並以同心圓方式擴大調閱周遭監視器,發現一名身穿白色上衣,深色短褲之男子騎乘普重機涉嫌重大,於12日晚間22時30分於高樹鄉舊寮村仁里路將涉嫌人李0豪帶案說明,李嫌宣稱平時缺錢花用故臨時起意行搶婦人,警方於13日一早向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聲請拘票將李嫌拘提到案,查扣李嫌作案時所穿白色上衣、深色牛仔七分褲、拖鞋、口罩及安全帽等相關證物,全案依搶奪罪嫌將李男移送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里港警分局長楊龍祥表示,雖現為防疫期間,里港警查緝案仍不遺餘力,秉持自身專業態度,運用科技辦案技巧,在最短時間內鎖定犯嫌破案,還給人民一個安心生活的社區環境,並呼籲民眾搶奪罪必將面臨最高5年有期徒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