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農業食在好 獎勵補貼助永續
▼本(110)年度有機農業獎勵及補貼計畫受理期間自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歡迎符合資格之農友提出申請。(圖/農糧署南區分署)
【記者范家豪/台南報導】 農糧署南區分署表示,政府鼓勵農友轉型有機及友善環境耕作,以確保環境資源永續及國人食的安全,只要農友從事農業生產之土地通過有機、轉型期驗證或經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登錄,經審查合格後,即可取得獎勵及補貼,本(110)年度有機農業獎勵及補貼計畫受理期間自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歡迎符合補助資格之農友,踴躍向所屬有機驗證機構或友善耕作推廣團體提出申請。
持續有機或友善耕作 將依驗證(登錄)面積核予補貼
農糧署南區分署羅正宗分署長進一步說明,有機及友善耕作農法是基於生態平衡及養分循環原理,不施用化學肥料及化學農藥,不使用基因改造生物及其產品,進行農、林、漁、牧等農產品生產,這樣的耕作方式,有利於地球資源的永續利用,也能生產更安全的農產品,保障消費者食的安全,因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自106年起,即針對從事有機及友善耕作之土地秉綠色給付概念,給予「維護生態保育獎勵」及「有機農業生產補貼」,凡符合資格之土地均可申領。
農糧署更於108年5月訂定「有機農業獎勵及補貼辦法」,將本項補貼納入法規辦理,只要農友通過有機驗證、有機轉型期驗證或經農委會審認通過之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登錄,經申請審查通過後,即可按有機或友善農友的土地狀態,依法核發每年每公頃3-8萬不等的補貼款,讓農友實質得到經營的保障,安心轉型有機農業。
110年農業獎勵補貼已開始受理 請農友注意申請時效 農糧署南區分署再次提醒自本年度起獎勵及補貼申請期間為「6月1日至6月30日」止,補貼期限為去(109)年6月1日至本(110)年5月31日,籲請符合本年度有機農業獎勵及補貼申請資格之農友,於申請期間內備妥申請書及身分文件、土地謄本、有機農產品驗證證書或當年度友善環境耕作證明文件、存摺等文件影本,向所屬有機驗證機構或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提出申請。補助詳情可至「農糧署全球資訊網/有機農業/有機農業相關法規/有機農業獎勵及補貼辦法」項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