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修編通過 「改善地方警察機關職位結構」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修編案通過,該局將會增置「警務參」、「局員」等職務員額(圖/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記者陳立驌/屏東報導】 民國110年3月11日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修編通過 ,配合內政部警政署推動「改善地方警察機關職位結構」修編作業及警察局勤業務需要,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組織編制修正案,經局長李文章親赴縣政府積極爭取及溝通說明後,縣長潘孟安高度肯定與支持,業經縣政府於110月2日4日發布,考試院同年3月9日同意備查在案。
李局長表示:「屏東縣幅員遼闊,交通及治安狀況複雜,人口數及交通事故件數於各縣市中均排名前列且日益增多。轄內警察勤業務負擔日益繁重,然囿於編制現況,中、高階職務員額卻未能與時俱進相對提升,面臨領導統御困境及缺乏用人彈性等窘境。本次修編作業確屬不易,且本修編案係縣市政府警察局中優先獲考試院備查在案,承蒙並感謝縣長潘孟安、屏東縣議會及中央考試院之鼎力支持。」
此次修編案通過,該局將會增置「警務參」、「局員」等職務員額;並就轄區治安、交通狀況及勤業(務)繁重程度增置「副分局長」、「副隊長」員額;另增置「巡官」員額,更可以強化基層組織應變能力,俾利該局培育警政各級幹部並激勵同仁工作士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