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嫌缺錢過年連搶三攤摃龜又遭逮 難逃苓雅與新興警聯手出擊
▼警方起獲黎嫌搶得之信用卡、手機等贓證物。(圖/苓雅分局)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年關將近,苓雅分局轄內廣州一路於2月5日發生曾姓民眾遭遇不明男子企圖奪走置於機車後座之背包,幸其機警迅速反應制止,該名男子未得手隨即逃逸。由於行搶未果,時隔一日,搶嫌於2月6日下午四時許再次至新興區洛陽街行搶,未料本次行搶仍未遂。
在連續二次搶奪未果後,犯嫌又於當日下午再次於新興區某路段行搶。在第三次犯案得手後,犯嫌卻發現搶得的錢包當中僅有手機、信用卡而無現金,而在騎車返家欲躲藏的途中,由於機車沒油又沒錢加油,只好牽車徒步返家,在返家途中卻遭專案人員跟監埋伏,成功將黎嫌壓制查緝到案,並在身上起獲剛搶得之信用卡、手機等贓證物。
黎嫌在犯案前為躲避警方查緝,先至三民區竊取車牌,並於竊取車牌後,騎乘懸掛失竊車牌機車作案。在首次搶奪未遂案發生後,隔日新興分局轄內亦發生搶奪未遂案,經調閱並比對監視器畫面後,發現犯嫌均騎乘相同懸掛失竊車牌之機車,且犯嫌特徵均相符,隨即鎖定黎姓犯嫌身分,並立即與新興分局啟動「區域聯防」機制,通報刑警大隊、前鎮、鳳山等鄰近分局加強防範,同時共同組成專案小組著手偵辦。該案由苓雅分局向高雄地檢署聲請拘票獲准,並於犯嫌第三次搶奪得手欲返家的途中,成功將其查緝到案,全案依竊盜及搶奪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苓雅分局長梁東山表示,因應年關將近,民眾身上可能持有較多現金,務必對於財務多保持一分警覺,就能少一分危害。同時警方也有針對現金流動處所,例如供應年貨之商家、金融機構、atm提款機等處所提高巡邏頻率,以防範財產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