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了“支付寶” 多了“滿江紅”
▼文化大革命時各黑類人民等待被公審批鬥的照片。(圖/李重德提供)
【李重德/專欄報導2021/01/30】 前幾天中共政權突然宣布禁止“支付寶”的存領與第三方代收付等銀行業務的功能,等於一口氣沒收了“支付寶”內現有的近兆元的存款。“支付寶”存戶的權益何存呢?中共說存戶明知“支付寶”是違法經營銀行業務還要存款,因此被沒收是活該。
中共十多年來默認“支付寶”的存在並嘉許它對活絡經濟的功能,如今何以翻臉無情要殺雞取卵呢?前幾天重德還寫信給馬雲說“賣糧到大陸”計劃的金流擬採用“支付寶”,未來大陸人民直購糧食的機會恐怕會越來越渺茫了!
同一時間,中國大陸24名年輕人因為習近平女兒習明澤的身分遭到洩漏而遭官方抓捕,並被控透過「支那維基」洩漏相關資料,上月30日已全被廣東省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重判,當中被控為主謀、年僅20歲的「惡俗維基」站長牛騰宇更遭判刑14年。
這件事被爆,重德猜測應該要警告那一些妄議“中央領導班底”的人,讓全國人民知道“中央領導班底”的家人是“神族”,是不能被妄議的。並且也要為“中央領導班底”渠等家人世襲權位預作相關鋪墊。
換句話說,中共的“血統論”正又被提倡,因此全國全面性的“階級鬥爭”以及“二次文化大革命”恐怕旋即接踵而至,這也就是為何中共要用馬雲來祭旗的緣故。
中國大陸在“文化大革命”時,北京航空學院附屬中學紅衛兵貼出對聯:「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混蛋」,橫批是:「基本如此」。江青講話建議改為「父母革命兒接班,父母反動兒造反」。
正由於紅衛兵這樣的一幅對聯,1966年8月,在一個月內,單單北京市有上千人被紅衛兵打死,中央文革小組還表揚這些紅衛兵「戰果累累」。
順著「階級鬥爭」的狂潮,「血統論」蔓延全國,以高幹子女為首,所謂「紅五類」出身的學生紅衛兵興起,對所謂的「黑五類」的一場紅色恐怖。而「劣等血統」的人只能自殺,決不能反抗。一反抗則將血洗全村。
北京市公安局等也進一步擴大輿論,聲稱為防止所謂「階級敵人報復」,農村也要先下手。於是紅色恐怖從市區迅速擴散到郊縣,終於引發了“大興屠殺”。據統計,1966年8月27號至9月1號,大興縣的13個公社、48個大隊,先後殺害「四類分子」及其家屬325人,其中年齡最大的80歲,最小的僅出生38天,22戶人家死絕。
而紅衛兵在8月18號受到毛澤東接見之後,更是從校園走上北京街頭,所謂的「破四舊」,僅「紅8月」就抄了3萬多戶人家。連北京市知名的吉祥劇院也被變成屠宰場,總是「人滿為患」。吉祥劇院前後可能關過幾千人,被關進去的人都被紅衛兵以殘暴手法凌遲處死,活著出來的只有倆人,其中一個就是知名知識份子章乃器。
2007年6月,一個叫阮一峰的青年,在查閱國家標準的過程中,“無意間發現”兩個國家標準:《本人成分程式碼》、《家庭出身程式碼》。這個標準號為GB 4765-84的國家標準,規定了家庭出身的程式碼,適用於人事檔案管理、社會調查、公安戶籍管理等工作。它產生於1984年。
上表顯示,從01開始順序編碼,中間預設若干數字,最後一個是99,總共45個程式碼。中間預設部分是故意留的,為了方便使用單位在此基礎上增加——標準化術語叫“延拖”。
該標準解釋,“家庭出身”,係指本人取得獨立經濟地位前或參加革命工作時的家庭階級成分。通俗的理解就是,父輩的“階級成分”,即是你的“家庭出身”。
馬克思、恩格斯在一系列著作裡提出,劃分“階級”,這個外來詞語進入中國之後,它不僅僅是分析方法,不僅僅是一個政治概念,而且成了社會動員和社會分層的工具和標準。
劃分階級,明確誰是“敵人”,誰是“自己人”,這樣一種論點,被中國共產黨作為思想和組織原則,始於1927年。
1927年,國共分裂,中共被國民黨瘋狂鎮壓,而此時,大批知識分子黨員退黨。農民出身的黨員,普遍具有“樸素的階級感情”,忠誠度高,革命徹底性強。
1949年,中國共產黨成為執政黨。明確工人階級為國家的領導階級,工農聯盟是國家的政治基礎;民族資產階級既是革命的盟友,也是革命的物件;知識分子則是一箇中間階層,既可為新社會和革命服務,也是資產階級思想的載體;而國民黨殘餘力量、地主和反革命分子則是新社會的敵人。
1952年底,除部分少數民族地區外,全國範圍內的土改已基本完成,農村的階級也相應劃分完畢。1956年,社會主義改造結束,城市人口也被定為各種不同的階級成分。至此,全國所有的人,開始擁有一個至關重要的身份標籤:階級成分。
1967年1月18日《中學文革報》第1期上,刊載了一篇名為《出生論》的文章,文章如此開宗明義地說。作者是遇羅克。
遇羅克估算了被這個問題牽涉的人群數目和比率,並說解放前中國只有二百多萬產業工人,所以真正出身於血統純正的無產階級家庭的並不多。
他進一步說:“在表現面前,所有的青年都是平等的”,“無論什麼出身的青年,都應該享受平等的政治待遇。”
1967年4月17日,當時的中央文革表態:《出身論》是反動的。1968年1月1日,遇羅克被捕,對他進行了八十多次的“預審”,但沒有找到所謂“惡毒攻擊”以及“組織反革命集團”的事實證據,最後以“思想反動透頂”“反革命氣焰十分囂張”等虛無的罪名判處死刑。
1970年3月5日,遇羅克在北京工人體育場被槍決,年僅27歲。遇羅克去世8年之後,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宣佈停止“階級鬥爭為綱”,經濟建設成為動員工作中心。“出身論”走向終結。1979年11月21日 ,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告遇羅克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