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林聯合破獲椰殼垃圾山 讓居民不再飽受惡臭
▼12月20日隱藏式攝影機錄影所拍攝畫面-早上6點30分。(圖/屏東林管處)
【記者范家豪/旗山報導】 高雄市旗山地區近年來常有不肖業者違法在國有地傾倒垃圾,除了造成環境髒亂、蚊蟲叢生,附近居民也因聞到異味苦不堪言,為加強林地管理,林務局運用3C智慧器材在經常遭偷倒廢棄物地點裝設蒐證器材,屢屢破獲偷倒垃圾案件。
108年12月林務局森林護衛隊員接獲居民通報在旗山區國有林內有遭丟棄大量椰殼,惡臭難聞,立即在樹上裝設隱藏式攝影機錄影,由影片中發現兩台車輛出入國有林,形跡可疑,立即通知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大隊及第八大隊聯合追查環保蟑螂,經比對路口監視器發現郭姓嫌犯未依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即自民國108年9月1日起至同年12月底,將販售椰子汁後所剩之椰子殼,以兩輛小貨車,每週2次、每次載運約900公斤椰子殼至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國有林內棄置,警方偵查完成後移送橋頭地檢署,後於109年10月30日起訴郭姓嫌犯,林務局於起訴後向法院提出求償森林損毀費用82萬元。
屏東林區管理處長楊瑞芬表示,為全面打擊偷倒廢棄物黑心業者,林務局已與檢方及警方等單位組成聯合查緝小組,歷年來已破獲不少偷倒有毒廢棄物不法集團的案件,未來也會繼續努力查緝,追償毀損國有林的賠償金。在森林擅自堆積廢棄物或排放污染物者,依照森林法第56之1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也呼籲民眾若發現不法情事,請撥打免付費檢舉專線:0800-000-930(0800-您您您-救山林),共同打擊不法,除了可依森林保護辦法第34條核給最高100萬元獎金,也同時維護國有財產及森林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