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8

立法奇蹟 消防人員設備法在立法院擱置26年

▼嚴順福(右)熱心公益,與飛夢林咖啡館執行長彭春貴(左)合影。(圖/何文勝提供)

【屏東時報/高雄報導】 台灣立法奇蹟,用台灣人命及消防安全換來的消防人員設備法,立法院擱置26年不審查不正式修法執行,以暫行人員妄替國家國考專業人員執行消防專業業務,枉顧台灣人命,值得大眾百姓予以了解及追查消防體制後不為人知的內幕真像。行政院院會在109年11月12日通過審查,將行政院版本之「消防人員設備法」送交立法院審查,將與立法委員林岱樺、楊瓊櫻、張廖萬堅等三個委員各自提出版本合併審查,此次行政院版本送立法院審議,是否會再次因立法院內反對力量過於強大而再被擱置,社會大眾都在高度的關注中。

此次消防人員設備法行政院版本送至立法院審查,已經是六進六出,從84年就應該要儘速通過之消防人員設備法,直至110年,仍處於準備一讀審查階段,足足延誤了26年之久,其間公共場所火災頻傳,造成人命死亡財產損失慘重案件不計其實,政府枉顧人命,輕視民意,每次重大事件後檢討及推責都受到社會大眾誹議,所以此法案之審查進度,在行政部門對於公共安全消防的輕忽態度,及立法院一再被遊說團體阻擋立法進度或拖延立法審查進度下,台灣社會是否又要等到下次重大公安火災意外時,再次以人民生命來做為推動立法進展之代價?回首消防設與備人員法的立法過程跟遭受到的阻力,簡直是一部台灣人民用生命代價去推動立法進程的血淚史。

中華民國消防設備師全國聯合會監事會召集人嚴順福是消防人員設備法推動的重要推手,他表示消防公安,人命財產,比任何團體利益重要,他在1/17日高雄贊助命善慧恩慈善基金會幫助中輟生募款餐會中表示,做好公安如做善事,人命比利益重要,他希望立法院諸位立委秉於民意,愛惜台灣百姓生命財產安全,別讓利益團體牽制,因為台灣百姓及媒體都在關注,讓消防人員設備法在此次院會是否能順利審查通過。

▲嚴順福(右)是消防人員設備法推動的重要推手(圖/何文勝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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