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流浪街頭 旗警自掏腰包協助搭車返家
▼員警賴昱宸資助500元讓王婦搭車北上女兒家。(圖/旗山分局)
【記者廖銘瑞/甲仙報導】 旗山分局甲仙分駐所於日前下午13時10分許,接獲轄內民眾報案,指稱有一名婦人於新興路街上徘徊不知要去何處,需要警方協助,警員賴昱宸獲報後立即趕往現場,賴員見婦人神色茫然,拿著兩個隨身行李,獨自徘徊街頭。
經警方瞭解,該婦人姓王(年約65歲),目前與兒子同住在高雄市甲仙區,婦人表示與兒子發生爭吵不想再與兒子同住,要坐車到桃園去找女兒,但因為身上沒有旅費又不想跟兒子伸手要錢。
警方為避免婦人在街上漂泊受凍,遂先行帶回派出所並提供熱茶、餅乾供其飲用暖暖凍僵的身體,員警見王姓婦人去桃園女兒家心切,便自掏腰包提供旅費新臺幣500元且護送其至高雄客運甲仙車站,並電話告知王姓婦人的女兒,其母親已搭乘公車準備到桃園,女兒對於警方積極幫忙協助,表示透過電話也能感受到警方的溫暖,感謝警方熱忱的服務,讓她媽媽平安返家。
旗山分局長游永中表示,警察為民服務的愛心與熱情,彰顯了助人最樂之精神!旗山分局的員警會盡其所能給予民眾關懷和協助,讓民眾能感受到警察的敬業與用心,適時為民伸出援手,讓民眾感受到警察是「溫馨、友善、熱情」的人民保姆,同時也建立警察親民、便民與愛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