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警分析「十大主要肇事路段(口)」強力執法 遏止交通事故發生
▼屏警分析「十大主要肇事路段(口)」強力執法。(圖/屏縣府警察局)
【記者宋祥霖/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統計去(109)年共發生A1類(24小時內死亡)交通事故135件、造成137人死亡,較前(108)年發生111件、死亡112人,增加24件、25人,發生件數有增加趨勢,縣警局交通隊長魏坤男表示,109年前3季車禍傷亡人數,一度超越108年同期甚多, 警察局長李文章上任後即刻召開交通安全檢討會議,對屏東縣各警察分局交通執法方式作一次總體檢,會中李局長與警察幹部分享執法作為是以減少交通事故為首要目標,要求分局集中火力於主要肇事地點針對易肇事違規行為執法,109年第4季依此方針執法,傷亡事故發生3838件與前三季平均每季發生4216件相較減少378件,發生件數明顯降低。
分析去年交通事故特性,依車種區分小型車事故高達2萬5,530件、機車族群2萬3,109件;發生的時段則以16至18時4,449件最多,其次為10至12時3,852件、14至16時發生3,329件再次之;探討車禍主要肇事原因,分別為第一未注意車前狀況(速度快反應不及,路口未注意等)、第二未依規定讓車、第三違反號誌管制,李局長表示這些徵點都是今年加強防制的重點。
局長李文章指出,每年交通事故所產生的傷亡者,其所造成的家庭悲劇及社會成本影響深遠,難以數據估量,事故的頻繁發生,顯示用路人心存僥倖的違規仍不少,更凸顯執法不容有馬虎空間,因去年第4季防制成效良好,今年度將更密集每月召開交通安全檢討會議,逐月為各分局轄區交通事故熱時熱點及規劃之交通違規執法項目檢討修正,另外警察局也正積極向縣政府爭取經費投入重要路口義交協勤,輔以區間測速及違規停車偵測系統等科技執法設備加強執法,希望能建立綿密交通執法網路,營造更安全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