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4

禮納里永久屋危及公安違建 15日縣府順利執行拆除

▼拆除作業順利執行拆除。(圖/屏東縣政府)

禮納里永久屋危及公安違建 15日縣府順利執行拆除

【記者范家豪/瑪家報導】 莫拉克風災重建的禮納里部落內1棟佔用公有地的超大違建,因違建戶霧台鄉民代表李金龍未履行主動拆除切結書承諾,屏東縣政府15日上午依表訂時程執行強制拆除工作,在警方柔性勸導、架離抗議阻擋的近20位民眾清場後,拆除作業順利執行。縣府重申,此次建拆除是針對危害公共安全之虞的違建物,其餘一般永久屋違建僅造冊列管,縣府並已積極修訂自治條例及向中央爭取提高建蔽率與容積率,解決永久屋空間不足的問題。

縣府此次拆除的1棟違建物,位於禮納里永久屋山坡地的公有土地上,是緊鄰住屋興建的3層樓鋼構建築,密閉且量體過大,又有對外營業的商業行為,明顯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

15日拆除作業排定上午10時執行,不過上午7時怪手進場後,違建戶李金龍及近20位部落居民席地而坐阻撓抗議,在警方3次舉牌勸導無效下,上午9時50分警方逐一清場架離抗議民眾,才順利執行拆除作業。

縣府表示,依永久屋基地違建拆除計畫規定,凡「以公共設施用地違章影響公共安全者」優先拆除,其次為「住宅用地違章興建密閉空間違章建築物3層樓以上者」,此超大型違建,不僅佔用公有地、建築物達3層樓,甚至比自己居住的永久屋量體還大,並有對外營業商業行為,已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

再者,縣府原訂今年6月30日、7月1日進行拆除,但當時2位違建戶陳情並簽署「違章建物自行拆除切結書」,承諾於8月31日前自行完成全部拆除,其中李金龍代表的違建至今日沒有履行承諾,另一戶則要開始自行拆除,因此,縣府依原先送達通知上的日期,依法執行強制拆除。至於其餘一般永久屋違建僅造冊列管,不會進行拆除。

縣府強調,對於目前永久屋住戶出現居住空間不足的情形,縣府除修訂自治條例,已獲縣議會支持通過,永久屋基地的剩餘土地可供家戶人口增加者提出申請自費興建外,縣府並研擬該變更永久屋基地開發計畫,重新檢視,朝向提高建蔽率與容積率,待計畫完成後就會向中央爭取同意,解決住戶自住空間不足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