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親訪社勞機構 大同之家、鹽埔鄉公所
▼屏東地方檢察署指派社會勞動人至符合公益目的之社會勞動機構。(圖/屏東地方檢察署)
【記者何勁陞/屏東報導】 屏東地方檢察署執行檢察官黃郁如於15日偕同觀護人及觀護佐理員,前往財團法人福慧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附設大同之家及鹽埔鄉公所訪查,俾瞭解社會勞動人於各機構的執行情況。
大同之家自98年起配合本署辦理社會勞動業務至今已10年有餘,當中合作辦理多次專案活動,藉由社勞人提供弱勢服務及清潔整理等工作,讓慢性精神障礙者能在安穩、舒適的場域接受專業治療與復健,更能融入及適應群體生活,除緩解機構人力短缺問題,並讓社勞人從中學習扶助弱勢族群觀念,讓執行過程更深刻具意義。
野薑花的故鄉—鹽埔鄉,為屏東縣內少數從幼兒教育到大學高等教育都設有 學校的鄉鎮,位居屏北地區之鹽埔鄉內有龍貓綠色隧道、彭厝彩繪農村及葉家古厝等私房景點,但社區人口老化造成維護環境整潔之困境,幸得本署社會勞動人助益,定期至鄉內各社區髒亂點維護環境,不僅讓居民享有悠然休憩的生活空間,更大幅減少公帑支出。
日前在上開2社勞機構履行社會勞動者共有7名,訪視當日黃檢察官藉由與督導討論執行現況進而瞭解現行社會勞動執行制度是否完善及有無改進之處,也逐一勉勵社勞人執行勞動時務必注意自身安全、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同時也肯定社勞人對於社會公益的付出,並叮囑社勞人要記取教訓,切勿酒後駕車,以免傷人傷己。
屏東地方檢察署指派社會勞動人至符合公益目的之社會勞動機構,讓社勞人提供社會服務、淨山淨灘、環境保護等各式無酬之勞動服務,折抵自身的刑期或罰金,讓勞動服務效益最大化,對社會貢獻更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