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捷公司團體協約續約成功 共同打造幸福企業
▼「團體協約續約簽約典禮」簽約代表及見證人:高雄捷運公司楊岳崑董事長(右)、高雄捷運公司企業工會陳俊賓理事長(左)以及見證人高雄市勞工局李煥熏局長(中)
。(圖/記者林常雄)
【記者林常雄/高雄報導】 高雄捷運公司與企業工會特選定於紅橘二線全線通車屆滿12年這極富紀念意義的當天(14日),由勞資雙方代表:高捷公司楊岳崑董事長、高捷公司企業工會陳俊賓理事長及高雄市勞工局李煥熏局長和高雄市議會吳益政議員等貴賓見證下進行團體協約第2次續約簽署,高捷公司與企業工會特別感謝高市府勞工局在簽約過程中協助釋疑與解決勞資爭議,積極促成本次簽約,讓勞資一同合作保障員工工作安全及員工權益,致力打造友善工作職場,支持員工工作與生活平衡,創造幸福工作的場域。
高捷公司與企業工會於民國104年4月27日簽訂第一次團體協約,由勞資雙方經過13次充分協商討論,約定條文以保障勞資權益及促進企業永續經營,簽約後正逢公司經營困頓時期,在高雄市政府各相關局處的督導與大力協助下,勞資攜手合作並朝多角化經營努力,力拼轉虧為盈;公司在營運績效提升之際,亦積極改善同仁工作環境,以保障工作安全為優先考量,讓員工深刻感受到公司的照顧。勞資雙方於團體協約合約到期後,即展開續約協商,歷經10次協商和修改後拍板定案,並經高捷公司董事會及企業工會會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今(9/14)日由勞資雙方代表簽約後正式實施,讓公司與企業工會關係更為緊密,彼此對經營權及勞動權相互尊重,讓勞資關係更加穩定和諧。
高雄捷運公司勞動條件一向遵守或優於勞基法規定,本次修約重點主要在於公司營運狀況提升後,將勞基法一例一休修法後之因應作法明確規定,為提升員工出勤彈性,亦將勞資合作共同向勞動部爭取適用八週變形工時制度,規定於續約後之協約中。為打造優質企業環境,高捷除追求公司穩定成長及提供優質服務以成為幸福企業為目標之外,更憑藉民間企業的經營創意與活力,持續提升服務品質,並培育卓越人才,與公司共同進步與成長,善盡企業社會責任,讓高雄捷運成為民眾最信賴的大眾運輸工具,也為大高雄地區大眾運輸系統之發展及城市提升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