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警動起來!配合交通部頒訂〔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專案〕
▼ 屏警動起來!配合交通部頒訂〔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專案〕 (圖/ 屏東分局)
【記者宋祥霖/屏東報導】 屏東分局於109年9月1日起執行為期1個月的交通大執法,於各時段編排警力,針對各項交通違規加強取締及就個案施以交安宣導,藉由宣導與取締並重的手段,期能提升用路人交通安全意識。
為避免大執法專案流為形式與常態,屏東警分局就交通事故資料分析比對,特選定屏東市區各大交通事故熱點作為定點執行,本次專案以強化「路口行人安全」為執行重點,屏東警分局9月1日首日執行共取締各項違規計有86件,其中「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穿越道路」之取締件數就達26件;另針對車輛未禮讓行人部分,則於各取締定點架設攝影機,以錄影方式逕行舉發。屏東警分局提醒駕駛人,駕駛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以及第48條第2項,處以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緩。
屏東警分局呼籲用路人,駕駛汽機車行經路口應遵守慢、看、停三字訣,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來車;停-遇有行人馬上暫停禮
讓行人先行,相信不僅可以守住自己的荷包,也能降低各類交通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