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4

撞倒騎士稱「沒感覺」 警民合作揪肇逃嫌

【記者廖銘瑞/鹽埔報導】 鹽埔鄉新圍國小前日前發生一起車禍,一部黑色休旅車行經新圍國小前時,在未打方向燈的情況下,突然無預警向右變換車道,因而不慎撞擊一名機車騎士,致其連人帶車摔倒並滑行5公尺遠,機車騎士當場全身多處擦傷、手腳部位更是血流如注,但汽車駕駛未下車查看,竟直接駛離車禍現場,留下傷痕累累的機車騎士。由行車紀錄器影像中可看出,兩車擦撞後該部機車隨即連人帶車高速向前滑行,所幸該名騎士有戴安全帽,且未撞擊前方電線桿,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遭撞機車騎士連人帶車摔倒並滑行5公尺遠。 (圖/里港分局)

據被害人鍾姓騎士指出,當時該部汽車突然變換車道,導致他閃避不及而摔傷,所幸後方熱心民眾提供行車紀錄器,畫面錄下完整車禍經過,以及該部汽車車牌和逃逸過程;新圍所警員林鎮河查詢該部車車籍資料,通知車主到案說明,對於行車影像,車主坦承車禍當晚是他駕車,惟其辯稱對於自己與機車發生車禍毫不知情,堅稱自己對撞到人之事「沒有感覺」也毫無印象,亦否認自己是肇事逃逸,但影像畫面確鑿,該車主肇事致人受傷仍涉肇事逃逸案件,全案依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罪函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提醒!「肇事逃逸」最重可判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比過失致死的刑度更重。目前國內車輛已多設有行車紀錄器,政府及民間路口監視鏡頭也日益完備,當今可謂是「天羅地網」的時代,法眼無處不在,肇事逃逸不僅愚昧,使自己入罪,更會延誤他人就醫,嚴重傷害他人的性命安全。提醒民眾,發生車禍時,務必留下協助傷者就醫,務要報案請警方到場處理,俾利證據之保全、釐清肇責,以維護雙方當事人權益。

▲新圍國小前發生一起肇逃車禍現場。 (圖/里港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