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員警取締酒駕 發現民眾身體不適立即送醫治療案
▼東港警分局長謝政憲表示,為了大家行車安全,呼籲民眾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共同維護友善安全的交通環境。(圖/東港警分局)
【記者黃星瑜/東港報導】 東港分局興龍派出所員警,於109年7月28日上午10時30分執行巡邏勤務,於新園鄉臥龍路段,發現一女姓機車騎士安全帽帶未扣。
機車置物箱有兩瓶啤酒瓶,疑似有酒後駕車行為,經員警攔停盤查過程中,發現張女(66歲)身上散發酒味,張女也當場坦承剛喝完酒,經實施酒測酒測值達0.29毫克,員警隨即將張女帶返所製作筆錄,並依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至偵查隊。
張女於東港分局偵查隊候詢室等候解送前往屏東地檢署期間,於13時48分員警發現張女忽然身體不適倒地昏迷,經立即通報119消防隊到場急救,後經送醫最後仍宣告不治,張女為單純酒後騎乘機車之行為,偵辦過程中張女精神狀態及行動能力均與一般民眾相同,並未發現有異,其於偵查隊候詢室內倒地昏迷的第一時間,警方即立刻發現,並通報消防單位前來搶救,對於最後仍不治辭世,深表遺憾,本案已報請檢察官實施相驗。
東港警分局長謝政憲表示,為了大家行車安全,呼籲民眾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共同維護友善安全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