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界掩飾違法執業 主管機關嚴厲掃蕩
▼屏東縣動物防疫所。(圖/記者范家豪)
【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為遏止動物醫院以合法掩飾非法方式進行診療,以致不知情之飼主就醫權益受損,縣府近期陸續查獲民眾檢舉轄內頗具盛名之動物醫院疑似向他人租借證照開業進行診療之情事,經查證屬實後,將依違反「獸醫師法」相關規定處辦。
其中潮州鎮某動物醫院獸醫助理,查其身分僅有畜牧獸醫科高職學歷,雖領有獸醫佐證書,但不符「獸醫師法」第16條第2項規定所稱之獸醫佐,亦未領有縣府核發之獸醫師(佐)執業執照,如遇主管機關查察,則辯稱有獸醫師在場指導為由來掩飾犯行欺瞞消費者。
屏縣府再次呼籲飼主,毛孩如有就醫上之需求,除選擇合法登記之動物醫院外,亦須認明執行診療之人員是否為登記有案之執業獸醫師或執業獸醫佐,礙於院內從業人員身分辨識不易,飼主可主動向院方詢問身分並透過動物醫院依規定須懸掛於明顯處之雙證照(開業執照及執業執照)來辨識獸醫身分真偽,未領有縣府所核發之獸醫師(佐)執業執照,則屬無照執業。民眾如發現不法,可提供相關事證逕向屏東縣動物防疫所檢舉(檢舉專線:08-722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