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3

前鎮倉儲公司苯外洩造成1死2傷 高市重罰至少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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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前鎮區一家倉儲公司苯外洩,造成1死2傷送醫。(圖/前鎮警分局)

前鎮倉儲公司苯外洩造成1死2傷 高市重罰至少百萬

【記者范家豪/前鎮報導】 高雄市前鎮區的一家倉儲公司今29日清晨苯外洩,並造成現場3名作業人員不慎吸入過多化學物受傷送高醫救治。高雄市環保局獲報後緊急應變,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毒性及關注化學管理法開罰告發,將重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據高醫表示,有關高雄某公司氣體外洩員工送醫說明如下:共有3人送醫,其中賴姓及周姓員工意識清醒,有頭暈及噁心症狀,留院觀察中。另外,黃姓員工到院前已無生命跡象,急救後仍然宣告不治。

環保局表示,局方人員於今日接獲4起通報,於前鎮區擴建路與建基路一帶明顯疑似飄散著強力膠化學異味,至上址查察後確認為化學品苯外洩,並發現異味來自宜昇股份有限公司,據了解該廠進行苯儲槽移槽作業,過程中疑似液位滿槽,苯由槽頂滴漏溢出造成異味逸散,溢出之化學品皆收集於廠內防溢堤,廠商與消防及相關單位正進行應變處理。

代理市長楊明州指示,儘速於現場進行環境空氣品質監測,及降低現場污染物濃度。經環保局於廠區周界下風100公尺處持續偵測結果,為環境背景值,且無測出苯,相關應變單位於廠內洩漏處以泡沫原液將洩漏液體進行覆蓋,降低異味逸散。

環保局指出,本次事故因洩漏產生異味散佈於空氣中造成污染,環保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處新台幣10萬至500萬元罰鍰。另因苯為毒性及關注化學管理法列管毒化物,該廠未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1條第1項於30分鐘內通報主管機關,依同法第55條第1項第6款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勞工局表示,肇災現場依據勞動檢查法規定勒令停工,現場設施缺失部分,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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