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春節年節食品 第一波稽查及抽驗結果
【記者何勁陞/屏東報導】 春節將至,為確保民眾安心食用年節食品,屏東縣政府衛生局陸續啟動年節食品抽驗及稽查專案計畫,針對旅宿業及宴席餐廳、網路直播平台、傳統市場及超市等販售肉類加工品、雞肉、豬肉、新鮮魚類、水產加工品、南北乾貨、金針、糖果、餅乾、冬瓜露、粿類、瓜子、年糕、蔬菜、水果、香腸、羊肉爐、佛跳牆等,檢共抽驗136件,檢驗項目:防腐劑、漂白劑、甜味劑、保色劑、規定外色素、黃麴毒素、動物用藥多重殘留48種、孔雀綠等,檢驗結果135件合格,1件不合格,不合格率0.73%。
不符規定1件為「麻油猴頭菇鍋(蛋素)」 檢出大腸桿菌群29MPN/g(ml)(標準:10 MPN/g以下),來源為高雄市,上述不合格產品已移所屬轄區衛生局處辦。
屏縣抽驗未符規定食品,衛生局已責令販售業者立即下架不得販售,倘繼續販售同批違法產品,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1條第4款裁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建議民眾,選購食品或蔬果時應購買有信譽的產品,並對於產品之添加物種類詳加了解,以確保安全。另有關採買蔬果食用烹調前,應以大量清水洗滌避免農藥殘留,並呼籲食品業者,勿濫用食品添加物,應重視製作場所衛生及加強自主管理。
本次年節食品抽驗食品抽驗結果公布於屏東縣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www.ptshb.gov.tw/Default.aspx),民眾可逕至衛生局網站及行政院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