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鋼公司輪班同仁 6/6投票日出勤說明
▼中鋼公司圖示。(圖/中鋼公司)
【記者林常雄/高雄報導】 中鋼公司為24小時連續性輪班生產之一貫作業鋼鐵廠,除了訂定常日班上班同仁出勤外,亦有輪班同仁之相關出勤規定。有關中鋼公司於6月6日高雄市投票日前於內部公告之輪班同仁出勤說明,悉依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勞基法及勞動部107年解釋函等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中鋼公司表示,依據勞基法第37條第一項規定及勞動部107年解釋函,投票日為應放假日,故自今年6月6日午前零時至午後12時之間出勤者,需依法計給加班費,且不應妨礙公司同仁行使投票權。中鋼公司輪班同仁一般出勤時段分別為早班人員係上午7:00至下午15:00,中班人員係下午15:00至晚上23:00,晚班人員係晚上23:00至翌日上午7:00。
因應中鋼部分同仁戶籍所在地係屬偏遠地區,考量同仁的交通時間,自民國87年起遇選舉投票日時,均公告具投票權之早班人員得提前3小時下班、中班人員則配合提前3小時出勤接班,晚班人員仍維持正常時段出勤。其餘具投票權而該日屬輪休之同仁以及常日班人員,6月6日當天無需出勤亦不得申報加班費,如確有業務需求且經單位主管指派,則依據實際出勤時數核實申報加班費。
中鋼公司依循往例,例如今年1月11日總統、副總統與立法委員投票日、107年11月24日直轄市長及縣市長投票日等,均在投票日前公告調整具投票權之輪班同仁出勤時段,即投票日當天早班人員上班時段調整為7:00~12:00,提前接班之中班同仁需於12:00出勤,晚上23:00再接班給晚班人員(上班共計11小時),並依勞基法規定投票日當天為應放假日,故中班同仁可報支11小時加班費。
針對媒體提及中鋼公司祭出高達11小時加班津貼以及近期網路社群傳播錯誤訊息刻意作不當連結,中鋼公司深表遺憾,並特此澄清,盼社會大眾勿再以訛傳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