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9

老翁農耕整地雙腳遭燒燙傷 新園消防即刻救援

▼依據消防法第14條規定公告屏東縣轄內禁止田野引火燃燒之易致災行為,非經該管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之。(圖/內埔警分局)

【記者黃星瑜/新園報導】 午間炎陽高溫炙人,新園分隊於109年6月5日上午11時41分接獲119派遣,指稱港西村西平路76號產業道路旁稻田內有民眾身體不適。到達現場後發現1位老翁坐在已採收的稻田間,經救護人員檢視評估,發現老翁臉色蒼白,全身濕透,意識清楚,雙腳掌與左側膝蓋有明顯燒燙傷情形,面積約9%,皮膚呈現淺紅色,屬於2度燒燙傷,救護人員移除衣物,以生理食鹽水沖洗傷處後以潤濕紗布覆蓋後送往醫院救治。

▲生理食鹽水沖洗傷處後以潤濕紗布覆蓋後送往醫院救治。(圖/內埔警分局)

根據老翁表示,每期稻作採收後,都會焚燒稻草整地,今日午間在燒稻草時因風向改變,火勢突然增大,情急之下忘記自己還穿著雨鞋,就直接以腳踩火試圖要將火勢踩熄,不料雨鞋被燒到熔化,自己雙腳掌與左膝蓋更被燒燙傷。

田野引火燃燒攸關公共安全及涉空氣汙染防制等相關法規,消防局已依據消防法第14條規定公告屏東縣轄內禁止田野引火燃燒之易致災行為,非經該管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