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21

港灣新聞網/機車載瓦斯擦撞轎車!左營榮總路口車禍 警:危險物逾60公斤恐最高罰1.8萬元

港灣新聞網/機車載瓦斯擦撞轎車!左營榮總路口車禍 警:危險物逾60公斤恐最高罰1.8萬元

圖說:高雄市左營區民族一路與榮總路口發生自小客車與重型機車擦撞事故,警方到場疏導交通並調查事故原因。(圖/左營分局)

港灣新聞網/高雄報導

高雄市左營區民族一路與榮總路口21日中午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自小客車右轉時與直行重型機車發生擦撞,造成機車騎士手腳擦挫傷送醫治療。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獲報後立即派員到場處理,雙方酒測值均為零。警方初步研判,自小客車疑似未依規定禮讓直行車,而重型機車因載運大量瓦斯等危險物品,也將依法查明是否涉及相關交通違規。

左營分局表示,事故發生於7月21日中午12時許,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派遣交通分隊及相關警力前往現場處理,並迅速完成交通疏導,避免影響民族一路與榮總路口車流。

警方調查指出,48年次潘姓女子駕駛自小客車,沿榮總路慢車道由東往西行駛,準備右轉進入民族一路慢車道時,與94年次李姓男子騎乘沿榮總路慢車道直行的重型機車發生擦撞。

事故造成李姓騎士手部及腳部擦挫傷,由救護人員送往醫院治療,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警方依規定對雙方實施酒測,結果均為零,排除酒後駕車因素。

左營分局初步檢視現場跡證後表示,自小客車疑似未依規定禮讓直行車先行,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6款規定,依法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詳細事故責任及肇事原因,仍將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進一步分析鑑定。

警方也發現,李姓男子騎乘的重型機車載運瓦斯等危險物品,若危險物品淨重超過60公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應事先申請臨時通行證;若未依規定辦理,可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罰鍰,並得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此外,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4條規定,載運危險物品應依其特性採直立或平放方式,使用堅固容器妥善固定,避免運送途中發生位移。如查證裝載方式未妥善固定,另可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1項第5款規定,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提醒,駕駛人行經路口轉彎時,應確實禮讓直行車先行,並隨時注意車前狀況;載運瓦斯等危險物品的駕駛人,更應遵守相關法令規定,妥善固定貨物及依法申請通行許可,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左營分局強調,警方將持續針對交通違規及危險物品運輸加強稽查,降低交通事故發生風險,保障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