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灣新聞網/通緝犯遭警盤查竟持刀自殘!楠梓警鳴槍6響制止 驚險壓制送辦
圖說:楠梓警方依法對空鳴槍示警並配合優勢警力及辣椒水,成功制止男子持續自殘。(圖/翻攝)
港灣新聞網/高雄報導
高雄市楠梓區9日下午發生一起警方攔查通緝犯驚險事件。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楠梓分局楠梓派出所員警執行勤務時,發現一名騎乘機車的男子交通違規,上前攔查後確認其為通緝身分。不料男子突然持美工刀自傷頸部,警方立即展開應變處置,並依法鳴槍示警,成功制止男子持續自殘,隨後將其送醫並依法移送偵辦。
楠梓分局表示,7月9日下午5時許,52歲陳姓男子騎乘機車行經楠梓區創新路與土庫路口時,因交通違規遭警方攔查。執勤員警查證身分時,發現陳男為通緝對象,準備依法逮捕。
警方指出,陳男在身分遭識破後,情緒突然激動,竟拿出美工刀朝自己頸部劃傷,企圖以自殘方式抗拒警方逮捕。由於現場情況危急,為避免陳男持續傷害自己或危及周遭民眾及員警安全,警方立即依照警械使用程序進行應變。
楠梓派出所員警在現場依法對空鳴槍6發示警,並配合優勢警力與噴灑辣椒水,迅速控制現場局勢,成功壓制陳男,阻止其持續自殘,整起事件未波及其他民眾。
警方隨即通知救護人員到場,將陳男送醫治療。經醫療人員檢查,其頸部傷勢屬皮肉傷,並無生命危險,後續待傷勢穩定後依法辦理相關司法程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楠梓分局表示,全案警詢完成後,將依程序將陳姓男子解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歸案。警方也強調,執法人員面對突發危險狀況,均依照相關規定採取必要措施,以兼顧公共安全及當事人生命安全。
楠梓分局呼籲,如民眾遭司法機關通緝,應主動到案或依法配合調查,不應以拒捕、自殘等激烈方式逃避司法程序,以免造成自身受傷,也增加第一線執法人員及社會大眾的安全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