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10

港灣新聞網/高雄6歲女童遭撞雙腿骨折!駕駛竟離開現場 一小時後遭警查獲送辦

港灣新聞網/高雄6歲女童遭撞雙腿骨折!駕駛竟離開現場 一小時後遭警查獲送辦

圖說: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發生自小客車與6歲女童交通事故,警方到場進行交通疏導及事故調查。(圖/翻攝

港灣新聞網 / 高雄報導

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8日下午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表示,警方於7月8日下午4時51分接獲報案,指稱三民區十全一路365號前發生自小客車與行人碰撞事故,立即由十全派出所及交通分隊派員趕赴現場處理、交通疏導及事故測繪。

警方初步調查,當時一名6歲蔡姓女童步行欲穿越道路,與沿十全一路由東往西行駛、由63歲林姓女子駕駛的自小客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女童雙腿骨折,經緊急送往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高醫)救治,目前由醫院持續治療。

三民第一分局指出,事故發生後,林姓女駕駛未依規定留在現場處理即離開,警方立即展開調查,並於約一小時後查獲林女,通知其到案說明,全案正持續釐清事故發生經過及相關責任。

警方表示,初步研判事故原因包括林姓女駕駛疑未注意車前狀況,以及蔡姓女童疑未依規定穿越車道,但實際肇事原因及責任比例,仍須由專業鑑定單位進一步分析認定,相關調查仍在進行中。

針對林姓女駕駛離開事故現場部分,警方指出,其行為疑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3項及第4項規定,可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並可能遭吊銷駕駛執照。此外,涉嫌違反《刑法》第185條之4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罪,全案將函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依法偵辦。

此外,警方也將通知女童家長到案說明,釐清是否涉及監護疏失。若經查證屬實,將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9條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4等相關規定辦理。由於未滿14歲未成年人若有違反交通相關規定,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依法亦可能須負相應責任。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呼籲,駕駛人行經市區道路及路口時,應隨時注意前方車況及周遭行人動態,減速慢行並提高警覺;家長亦應加強兒童交通安全教育及陪同照護,共同降低交通事故風險,守護每位用路人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