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29

港灣新聞網/毒品丟了人也跑不掉!前鎮警飛撲壓制毒駕男 車內再搜出4顆喪屍煙彈

港灣新聞網/毒品丟了人也跑不掉!前鎮警飛撲壓制毒駕男 車內再搜出4顆喪屍煙彈

圖說:前鎮警展現高度警覺與執法效率,成功瓦解毒駕男子滅證及逃逸企圖(圖/翻攝)

港灣新聞網/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復興路派出所員警於6月28日凌晨執行巡邏勤務時,在前鎮區翠亨南路與中安路口發現一輛自小客車違規占用機車停等區,警方上前攔查時,竟意外查獲毒品及依托咪酯煙彈,並逮捕涉嫌毒駕的盧姓男子,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偵辦。

警方表示,當日凌晨1時許,巡邏員警發現一輛自小客車停放於機車停等區內,立即上前盤查。經查,50歲盧姓駕駛竟為無照駕駛,雖聲稱只是深夜外出購物,但警方察覺其神情緊張、言詞反覆,行跡十分可疑。

就在員警持續查證身分之際,盧男突然將藏放於口袋內的疑似安非他命丟棄地面,企圖湮滅證據後拔腿逃逸。現場員警反應迅速,立即追上並飛撲壓制,在短短數秒內成功控制嫌犯,展現警方平時扎實訓練與高度警覺的執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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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出,同行的51歲陳姓男子見狀,也配合警方協助撿拾散落地面的毒品證物,警方依法查扣並完整保全相關證據。雖然盧男遭壓制後仍否認毒品為其所有,但相關查扣證物及查緝過程均已明確記錄,警方依法將證物送驗。

進一步搜索車內時,員警再查獲依托咪酯(Etomidate)煙彈4顆及電子煙主機1台,經現場毒品試劑檢驗及唾液快篩後,均呈現陽性反應。警方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嫌,將盧男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前鎮分局表示,盧男除涉及毒品及毒駕案件外,另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包括占用機車停等區、無照駕駛及吸食毒品後駕車等規定。其中占用機車停等區最高可處1,800元罰鍰,無照駕駛最高可罰6萬元,毒駕最高可處12萬元罰鍰,合計最高可裁罰18萬1,800元,警方並依法當場移置保管該車輛。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分局長黃元民強調,警方對於毒品犯罪及毒駕行為絕不寬貸,不論企圖滅證、逃逸或心存僥倖,都將依法究辦。警方將持續秉持「見疑即查、違法必究」的執法精神,全力打擊毒品犯罪,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及用路安全。圖/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