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灣新聞網/高雄市議員黃紹庭涉詐領助理費1455萬元案定讞 緩刑5年、褫奪公權3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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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籍高雄市議員黃紹庭涉嫌詐領助理補助費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於6月24日駁回上訴,全案正式定讞。黃紹庭維持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3年之判決結果,雖無須入監服刑,但因褫奪公權確定,依法將喪失議員資格,並無法參與今年底高雄市議員選舉。
根據法院判決指出,黃紹庭自民國103年12月起擔任高雄市議會第2至第4屆議員期間,涉嫌以申報人頭助理及低薪高報等方式,向高雄市議會詐領助理補助費,金額累計達新台幣1455萬餘元。
一審由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審理,認定黃紹庭利用議員職務機會詐取財物,考量其坦承犯行、主動繳回犯罪所得等情節,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3年,並宣告緩刑5年,同時須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及支付公庫150萬元。
案件上訴至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後,二審維持原判刑度與緩刑宣告,但將支付公庫金額提高至200萬元,並增加接受法治教育7場次等附帶條件。
黃紹庭不服判決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審酌後認為,二審在認事用法及量刑部分並無違誤,判決理由完備,因此駁回上訴,全案正式確定。
由於褫奪公權屬從刑,不受緩刑影響,判決確定後將立即生效。高雄市議會表示,後續將依相關規定辦理議員職務解除程序;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黃紹庭於褫奪公權期間不得擔任公職及登記參選,因此確定無法投入今年底高雄市議員選舉。
對於判決結果,黃紹庭受訪時表示,尚未收到完整判決書內容,將待收到判決後,再與律師研究後續相關事宜。國民黨高雄市黨部則表示,尊重司法判決,後續將交由市黨部考紀會依黨內相關規定辦理。
此外,本案偵辦期間曾因檢調於2024年9月發動搜索前,黃紹庭搭機前往中國廈門,引發外界高度關注。其後返國配合調查,並於偵審期間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全案至今畫下司法句點。
此次判決除牽動高雄政壇布局外,也使年底地方選舉增添變數,未來相關政治效應與選區布局發展,備受各界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