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灣新聞網/醫療代步車與轎車路口碰撞!高雄七旬婦輕傷送醫 三民二警籲遵守交通規則
圖說:受訪人三民第二分局交通分隊分隊長 陳俞任
港灣新聞網 / 高雄報導
高雄市三民區鼎山街與應昇路口23日下午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自小客車與醫療用電動代步車發生碰撞,造成71歲呂姓婦人左手輕微擦挫傷,經送醫治療後無大礙。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獲報後立即派員到場處理,並提醒民眾行經路口務必減速慢行,醫療用電動代步車使用者也應遵守行人交通規則,共同維護用路安全。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交通分隊表示,事故發生於23日下午4時許,32歲崔姓女子駕駛自小客車沿鼎山街由北往南直行時,與右側同向行駛的71歲呂姓婦人所駕駛的醫療用電動代步車發生碰撞,造成呂婦左手輕微擦挫傷。
警方獲報後,由三民第二分局交通分隊分隊長陳俞任率員到場指揮交通、進行現場測繪及蒐證作業。經實施酒測,雙方均無酒後駕車情形,事故現場交通也迅速恢復正常。
警方初步調查指出,崔姓女子疑因行車時未充分注意車前狀況,涉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規定,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
另外,警方也說明,呂姓婦人所使用的醫療用電動代步車依法屬於「行人輔具」,使用者應遵守行人交通規定。由於呂婦於未劃設人行道的道路上,未依規定靠邊通行,已涉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可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交通分隊分隊長陳俞任呼籲,近期高齡者使用醫療用電動代步車日益普遍,無論汽車駕駛人或代步車使用者,都應提高警覺並遵守交通規範。駕駛人行經路口時應減速慢行、注意周遭車況;醫療用電動代步車則應盡量利用人行道或靠路邊通行,避免發生交通事故,共同打造安全友善的交通環境。圖/三民第二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