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6

港灣新聞網/財物失而復得仍不撤告 新興警火速偵辦竊盜案

港灣新聞網/財物失而復得仍不撤告 新興警火速偵辦竊盜案

圖說:受訪人新興分局五福所所長 洪任宏

港灣新聞網 / 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五福派出所於114年6月14日凌晨4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在新興區仁智街一帶消費期間,隨身財物遭人竊取。警方獲報後立即到場了解案情,並依法受理偵辦。

經警方調查,報案人當時於附近商家消費,期間發現隨身包包內現金新臺幣1,200元不翼而飛,懷疑遭人趁機竊取。經進一步查證,確認胡姓男子涉嫌利用被害人疏於注意之際,將現金取走。

警方表示,胡姓嫌疑人事後已將現金歸還失主,但被害人認為自身財產權益已受侵害,仍決定提出竊盜告訴,希望透過司法程序追究相關責任。

新興分局五福派出所員警依法將胡姓男子帶返派出所製作筆錄,並依涉嫌違反《刑法》竊盜罪嫌移送偵辦,後續將由司法機關進一步釐清相關責任。

警方指出,竊盜行為一旦成立,即使事後歸還財物,仍可能涉及刑事責任,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避免因一時貪念而觸犯法律。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強調,對於各類竊盜案件均秉持積極查辦態度,持續強化巡邏及防竊勤務,維護轄區治安與市民財產安全。

警方也呼籲,民眾於公共場所、夜市、商圈及餐飲場所消費時,應妥善保管隨身包包、手機、現金及貴重物品,避免讓財物離開視線範圍,降低遭竊風險,共同守護自身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