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灣新聞網/高雄毒駕失控連撞5車還衝撞市場招牌!快篩呈陽性遭警逮捕送辦
圖說:受訪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鼎金所所長 胡家銘
港灣新聞網/高雄報導
高雄市三民區鼎中路與金鼎路口2日下午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38歲孫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路口時,疑因未注意車前狀況且違規駛入對向車道,接連擦撞停放路旁的自小貨車1輛、普通重型機車3輛、自行車1輛及市場招牌,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然而警方到場後進一步查獲孫男涉嫌毒駕,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鼎金派出所表示,事故發生於115年6月2日下午3時15分許,孫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沿金鼎路東向西方向行駛,於慢車道切入快車道時,突然逆向駛入對向車道,接連撞擊停放車輛及市場招牌。警方獲報後立即到場處理,現場雖無人受傷,但事故造成多輛車輛及相關設施受損。
三民第二分局指出,警方於現場對孫男進行酒測,結果酒測值為零,但進一步使用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檢驗時,結果呈現毒品陽性反應,當場依現行犯予以逮捕。警方同步查扣相關證物,並持續向上溯源追查毒品來源。此外,事故發生後車內另有一名乘客離開現場,目前警方正積極查緝到案,以釐清相關案情。
警方調查發現,孫男除涉嫌毒駕外,另涉及無照駕駛及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等違規情事。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無照駕駛可處3萬6千元以上至6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第45條第1項第3款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可處600元以上至1,800元以下罰鍰;另依第35條第1項第2款毒駕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至12萬元以下罰鍰。整體違規項目累計最高可裁罰新臺幣18萬1,800元,並將當場移置保管車輛、扣繳牌照及吊扣駕駛執照1年至2年。
三民第二分局表示,全案已依《刑法》公共危險罪(毒駕)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詳細事故原因及肇事責任仍由交通警察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鼎金派出所所長胡家銘也呼籲,毒駕嚴重危害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警方對毒駕採取零容忍態度,將持續結合巡邏、路檢及毒品查緝勤務,加強可疑人車攔查,全力維護交通安全與社會治安。圖/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