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灣新聞網/高雄重拳掃蕩毒駕!13名毒駕累犯姓名照片全曝光 今年已取締739件
圖說:受訪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 游士興
港灣新聞網/高雄報導
毒品駕駛已成為威脅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隱憂。為展現打擊毒駕的決心,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持續強化查緝作為,除規劃大規模專案勤務外,更公布13名毒駕累犯姓名及照片,希望透過資訊公開與社會監督力量,共同遏止毒駕行為,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毒駕不僅危害駕駛人自身安全,更可能造成無辜用路人傷亡。為全面防制毒駕,高市警局今年已規劃執行323場次取締毒駕專案勤務,結合路檢、巡邏及機動攔查等方式,持續加強查緝能量。
此外,自115年5月24日起,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配合警政署執行「全國同步強化查緝毒駕及斷源緝毒專案計畫」,全面加強毒駕查緝及向上溯源,從源頭打擊毒品犯罪。
根據統計資料顯示,高雄市115年1月至5月已取締毒駕案件達739件,較114年同期增加299件,顯示警方查緝力度持續提升,也反映出毒駕問題仍需社會高度重視。
為加強警示效果,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於官方臉書粉絲專頁「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公布13名交通局公告之毒駕累犯姓名及照片,名單包括:
吳宗修、李玟翰、孫自強、孫靖明、陳皆良、廖杏慈、蔡禮謙、盧勇志、龔冠霖、蔡璧鴻、楊怡欣、歐威克及戴建安等13人。
警方表示,希望透過公開資訊方式,發揮社會制約與警示效果,提升民眾對毒駕危害的認知,同時嚇阻違法行為。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指出,自115年5月13日起,修正後的「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正式實施。未來只要駕駛人出現蛇行、精神恍惚、語無倫次、反應異常或肌肉顫抖等疑似毒駕徵兆,經毒品唾液快篩呈陽性反應後,即可依現行犯規定逮捕移送。
依現行規定,毒駕汽車駕駛人最高可處新臺幣12萬元罰鍰,機車駕駛最高可處9萬元罰鍰,並可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照。若10年內再次違規,第2次可處最高12萬元罰鍰並吊銷駕照3年,第3次以上則逐次加重處罰。
值得注意的是,毒駕行為現已納入「預防性羈押」範圍。警方表示,若駕駛人有反覆毒駕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將依法檢具相關事證,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以防止再度危害社會。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強調,毒品駕駛是公共安全重大威脅,未來將持續配合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定期公布毒駕累犯資訊,並結合路檢攔查、科技執法及緝毒作為,全面落實「毒駕零容忍」政策,守護市民交通安全與社會治安。圖/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