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灣新聞網 范振家博士專欄 / 詐團投廣告,Meta收鈔票,人民吞苦果?
文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管理學博士 范振家
港灣新聞網 范振家博士專欄 / 詐團投廣告,Meta收鈔票,人民吞苦果?
台灣談打詐,早已不是宣導標語可以粉飾的治安小問題,而是民眾對施政最不滿的痛點之一。民調顯示,打詐表現不滿意度居高不下;警政署165資料也揭示,詐欺財損每日動輒以億元計。更諷刺的是,台灣人高度依賴Meta生態系,Facebook、Instagram、Threads早已不是單純社交工具,而是資訊、商業與人際互動的基礎設施。當這套基礎設施成了詐騙廣告的高速公路,政府與平台卻仍以「我們很努力」作為標準答案,難怪人民無感。
美國加州聖塔克拉拉郡近日把Meta告上法院,指控這家Facebook、Instagram母公司明知平台充斥詐騙廣告,卻仍從中取得鉅額收益。若起訴書引用的內部文件屬實,這就不只是管理疏失,而是數位資本主義最赤裸的反諷:全世界最會蒐集資料、最懂精準投放、最能預測使用者行為的平台,一遇到詐騙廣告,忽然變得天真、遲鈍而無辜。
Meta可以知道你昨天看了什麼、點了什麼、對哪類商品稍有興趣,卻偏偏辨識不出假投資、假名人、假檢警、假客服。演算法能替廣告主找到最容易心動的人,卻找不到最粗糙的詐騙話術。科技巨人的本事,原來如此精準:該賺錢時無所不能,該負責時一概不確定。
平台多年來總說已移除大量違規內容,但真正該問的不是刪了多少,而是放行了多少;不是事後處理了多少,而是事前靠它賺了多少。若平台一邊宣稱反詐,一邊從高風險廣告獲利,那就像消防隊向縱火犯收場地費,再向市民宣導防火!
台灣近年推動打詐專法與通報機制,方向正確,但力道仍不足。對跨國平台而言,幾百萬、幾千萬元罰鍰多半只是營運成本。政府不能只會邀平台合照、聽簡報、發新聞稿,而應建立廣告主實名驗證、高風險廣告預審、不法收益追繳、倍數裁罰與透明報告制度。
Meta事件給台灣的啟示很清楚:詐騙廣告不是天災,而是被投放、被推薦、被收費、被優化的商業內容。平台若靠台灣使用者賺錢,就必須對台灣社會負責。當科技巨人再說自己努力打詐,我們也該溫和而堅定地回一句:很好,那就先把從詐騙身上賺到的錢吐出來!
范振家博士簡介:
范振家博士其專業研究領域聚焦於公共政策管理、國際時事分析,尤其是電信詐欺產業的運作模式與防制策略。
在其博士論文《電信詐欺產業及其防治研究:計量經濟分析》中,范博士結合計量經濟學方法,深入剖析電信詐欺產業的成因、運作特徵與防治方案,並提出具體的政策建議與數據分析結果,為政府與執法機關提供實務參考。
2024年12月4日,范振家博士憑此研究成果,於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舉辦的第十一屆傑出碩博士「犯罪防治研究論文獎」中脫穎而出,由法務部部長鄭銘謙親自頒獎,肯定其在犯罪防治領域的學術與實務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