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04

港灣新聞網 / 十全一路騎士拒檢情緒失控 三民警壓制逮捕依妨害公務送辦

港灣新聞網 / 十全一路騎士拒檢情緒失控 三民警壓制逮捕依妨害公務送辦

圖/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

港灣新聞網/高雄報導

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21日上午發生一起妨害公務案件,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十全派出所員警巡邏時,發現一名58歲蔡姓男子騎乘重型機車疑似未禮讓行人且行車搖晃,警方上前攔查時,蔡男情緒突然失控企圖騎車逃逸,過程中造成員警受傷,最終遭警方依法壓制逮捕,並依妨害公務及傷害罪嫌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表示,十全派出所員警於5月21日上午8時55分執行巡邏勤務,巡經三民區十全一路時,發現蔡姓男子騎乘普通重型機車,疑似有未禮讓行人及行車不穩情形,因此立即上前攔查。

警方指出,盤查過程中發現蔡男面色潮紅,疑似有酒後騎車情況,員警遂依法實施酒精呼氣測試。不過經檢測後,蔡男酒測值為0,排除酒後駕車情形。

三民第一分局表示,蔡男在盤查過程中又出現隨地吐痰行為,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員警因此要求蔡男配合返回派出所進一步查證身分。

未料蔡男情緒突然激動,企圖騎乘機車離開現場,警方見狀立即上前制止,雙方過程中發生拉扯,造成1名員警左膝及左小腿擦挫傷。

警方隨後依法將蔡男壓制、管束並當場逮捕,雖然蔡男酒測值為0,但仍依涉嫌妨害公務及傷害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此外,針對蔡男未禮讓行人部分,警方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舉發,該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或依法可供行人通行之交岔路口,若有行人穿越時未停讓,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三民第一分局強調,警方執行攔檢及盤查勤務時,民眾應理性配合執法人員指揮,切勿拒檢、衝撞或企圖逃逸,以免觸法受罰,甚至衍生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