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灣新聞網 范振家博士專欄 / 一支針孔,拍下制度的失職? 裸奔的醫療隱私 !
文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管理學博士 范振家
港灣新聞網 范振家博士專欄 / 一支針孔,拍下制度的失職? 裸奔的醫療隱私 !
人走進診所,是去看病。
不是去被拍。
更不是去成為一段可能被下載、轉傳、販售的影像。
醫美診所針孔偷拍風波延燒。名字一間一間出來。每爆出一家,社會就震驚一次。但震驚不該這麼廉價。若每一次都只是震驚,表示制度早已習慣失守。
這不是一支針孔攝影機的問題。這是一整套管理失靈的問題。
診所說,裝攝影機是為了防止醫療糾紛。這話聽來合理。也很方便。所有越界的事,只要披上「保護醫病雙方」的外衣,好像就變得可以忍受。但病人不是證物。身體不是公共財。更衣、治療、麻醉、手術、除毛、抽脂、私密處處置,這些畫面,不是診所可以拿來備份安心的材料。
更可怕的是,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被拍了。
醫療的第一件事,應是信任。病人脫下衣服,是因為相信醫師。病人露出傷口,是因為相信專業。病人讓陌生人接近身體,是因為相信這個空間有界線。現在,這條界線破了。破口很小。像針孔一樣小。但足以讓人的尊嚴流出去。
衛福部不能再只說查明。也不能只說研議。這些字聽了很多年。字很穩。責任很輕。事情發生後,地方衛生局去查。檢警去查。業者道歉。主管機關震怒。然後等下一次爆料。這不叫治理。這叫等火。
真正要問的是,全國到底有多少醫美診所裝設隱藏攝影機?多少裝在診間?多少裝在治療室?多少裝在更衣區?除了醫美,婦產科、泌尿科、皮膚科、健檢中心,有沒有一樣的狀況?這是少數違法,還是業界默許的常態?如果政府答不出來,就表示政府其實沒有管理。
台灣不是沒有規範。只是規範太薄。薄到像一張紙。衛福部有所謂「醫療機構醫療隱私維護規範」,說診療過程如需錄音錄影,應先徵得同意。話沒有錯。但問題是,它太簡單。診療過程包括什麼?更衣算不算?術前標記算不算?麻醉前後算不算?私密部位治療算不算?同意要怎麼取得?能不能拒絕?拒絕後會不會被差別對待?影像保存多久?誰能看?能不能上雲端?能不能由總部調閱?能不能給外包廠商維護?
規範沒有說清楚。沒有說清楚,就等於把答案交給業者。
同意書也不是萬靈丹。病人簽名,不等於診所得到無限授權。同意拍攝,不等於同意永久保存。同意作為病歷,不等於同意作為行銷。同意醫師查看,不等於同意行政人員、集團主管、資訊廠商都能登入。這些道理很簡單。但在醫美產業裡,簡單的道理常常輸給方便。
南韓整形外科診所曾發生監視器遭駭事件。患者更衣、檢查、治療畫面外流到非法網站。這不是遠方的故事。這是預告。當攝影機連網,當影像上雲,當遠端登入沒有控管,當密碼共用,當離職員工帳號沒有刪除,當外包廠商可以進出系統,外流就不是偶然,而是早晚。
所以,這次不能只查誰裝針孔。還要查誰准許這個空間失控。
醫療機構應建立攝錄影設備登錄制度。每一支鏡頭都要登記。位置、角度、用途、是否收音、是否連網、保存期限、存取人員、委外廠商,都要清楚。高度私密空間原則上不得攝影。若有例外,必須單獨告知,單獨同意,可以拒絕,並且不得影響服務。
影像也要有生命。不能永生。保存多久,就寫多久。期限到了,就刪除。誰看過,要留紀錄。誰下載,要留紀錄。誰匯出,要留紀錄。沒有紀錄,就是違規。資料外流,就是管理者責任。不能一句「員工個人行為」就結案。診所負責人收錢經營,就要負責。集團用品牌招生意,就要負責。外包廠商接系統維護,也要負責。
罰則也要有痛感。罰幾萬元,對大型醫美集團只是營業成本。真正有效的處罰,應包括公布機構名稱、負責人、違規態樣;情節重大者停業、撤照;資料外流者,按受害人數與營業額加重處罰。否則法律只是門口的告示牌。看得到。沒有人怕。
政府也應建立專案清查。不是等媒體爆料一家查一家。不是等被害人哭出來才處理。衛福部應會同地方衛生局、檢警、資安單位,針對醫美及高風險科別全面盤點。查設備。查雲端。查登入紀錄。查備份硬碟。查刪除紀錄。查影像是否曾外傳。該追的,就追到底。
針孔很小。它拍下的,不只是病人的身體。它也拍下主管機關的怠慢,產業的貪婪,和一套把隱私當成附屬品的制度。
病人進診所,不該先學會防偷拍。
醫療場所,不該讓人比旅館還不安。
如果制度連一支鏡頭都管不好,就不要再談什麼智慧醫療。
再漂亮的數位轉型,都遮不住那個小小的洞!
范振家博士簡介:
范振家博士其專業研究領域聚焦於公共政策管理、國際時事分析,尤其是電信詐欺產業的運作模式與防制策略。
在其博士論文《電信詐欺產業及其防治研究:計量經濟分析》中,范博士結合計量經濟學方法,深入剖析電信詐欺產業的成因、運作特徵與防治方案,並提出具體的政策建議與數據分析結果,為政府與執法機關提供實務參考。
2024年12月4日,范振家博士憑此研究成果,於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舉辦的第十一屆傑出碩博士「犯罪防治研究論文獎」中脫穎而出,由法務部部長鄭銘謙親自頒獎,肯定其在犯罪防治領域的學術與實務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