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擱ㄟ呢! 登蓋係卡搭車這遍係機車,又擱牽毋著啦!
▼員警通知牽錯機車陳姓女子表示,她也是去超商購物,離去時牽錯高女的車。(圖/屏東警分局)
【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警分局民生派出所林姓與蔡姓警員於日前上午10時許執勤時,接獲民眾報案表示,自己到廣東路上一間超商,將機車停放於店家前,下車進入店內購物後發現愛車不見了,警方立即趕赴現場。
警方到達現場後,高姓女子向警方表示自己將機車停於超商前時,有拔取鑰匙放在身上,便下車進入超商購物,怎料一會兒時間購物完後要離去,竟找不到自己的紅色機車。兩名員警聽完後,便在現場找尋及察看有無監視器可調閱,隨即發現附近有一台同款同色機車,惟不一樣地方是高女的機車沒有加裝菜籃,停在現場這部機車是有加裝菜籃。
員警認可能為牽錯車情事,靈機一動前往有加裝菜籃車主家查看,果真看見高女之機車。經聯絡通知上牽錯機車陳姓女子表示,她也是去超商購物,離去時牽錯高女的車,自己還用鑰匙要啟動卻轉不開,以為機車啟動故障,於是把機車先牽回家,之後請車行維修,沒想到卻造成一場牽錯車的烏龍,對於牽錯高女機車情事感到非常抱歉。雙方對於警方熱心的協助表示十分感激並大讚「有警察真好!」。
屏東警分局呼籲,在外停車於駛離前,務必檢查是否為自己所有之車輛,為避免發生類似情形,應先查看車牌號碼是否正確或停放位置,勿一昧只觀看車型外觀斷定,以免誤騎而上法院。若不慎騎乘他人機車時也勿驚慌,可馬上向警察機關尋求協助。